大約14點15分,交通警察局(太原省公安交警部門)與點翠鄉公安在DT266省道從富平縣向公河坊方向進行巡邏檢查。

工作過程中,工作組發現一名28歲男性司機,居住在富平縣,駕駛車輛超速行駛(64公里/小時,而最高允許速度為50公里/小時)。

當被示意停車檢查時,司機不服從指令,反而加速,駕駛車輛直衝工作組方向。

意識到司機的行為極其危險,可能直接威脅到其他交通參與者的安全,交警使用專用車輛尾隨,併發出信號要求其停車。

在行駛約2.5公里後,到達點翠工業區時,司機減速。然而,當交警接近檢查時,該對象再次加速,撞壞了專用警車的車門。

工作組隨後與太原省公安調查警察局及點翠鄉公安配合,制服了司機。該司機及車輛已被扣留以協助調查。

除超速違規外,司機還被查出酒精濃度達0.053毫克/升呼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