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河內鄉長獲准在農業用地上批准建設工事

據此,自5月18日起,河內市人民委員會將權限下放給鄉級人民委員會,由其負責審批轄區內集中農業生產區發展規劃方案。

審批程序按照河內市人民議會第38/2025號決議附則第六條規定執行。

同時,鄉級單位有權在轄區集中農業生產區內發放、延期及重新發放農業用地上的建設許可證。

建設許可證的發放、延期及重新發放的辦理程序按照河內市人民議會第38/2025號決議附則第九條規定執行。

河內市人民委員會還要求鄉級人民委員會按照相關規定組織審批和調整轄區內的集中農業生產區發展規劃方案。

同時,按照第38/2025號決議附則第六條第5款c項規定,公開已獲批的集中農業生產區發展規劃方案。

河內市人民委員會責成鄉級人民委員會檢查、監督、建立檔案以跟蹤農業用地上的建設活動,並嚴格執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報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