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越南電力部門尚未向德和500kV變電站項目的企業返還資金?

在企業因已墊付近200億越南盾用於德和500kV變電站項目徵地拆遷補償款而不斷求助之際,電力部門認為障礙在於地方批准決定中的措辭。

具體而言,大祿隆安股份公司(西寧省南順工業園投資方)近日已向職能機構提起訴訟,要求南方電力項目管理委員會(SPMB,隸屬於國家輸電總公司)返還近200億越南盾。這筆資金是企業主動墊付,用於支付受德和500kV線路及1號和2號500kV連接線影響的17戶家庭,這些線路穿過南順工業園範圍。

企業代表表示,為確保項目進度,SPMB多次要求企業儘早配合移交場地,並以書面形式承諾在方案獲批後全額返還補償費用。基於這些承諾,儘管補償方案尚未獲批、也未收到返還資金,大祿隆安股份公司主動墊付資金支付給17戶受影響家庭。企業還與地方政府合作完成徵地拆遷,助力電力項目施工、拉線並按時完工。

隨後,隆安省人民委員會(現為西寧省人民委員會)統一了向企業部分返還資金的政策。德和縣人民委員會(舊)也批准了扶持方案,確定應返還金額超過199億越南盾,由SPMB安排資金。然而,據企業稱,儘管有具體決定以及德和縣人民委員會(舊)、土地開發單位及西寧省人民委員會的多次催辦文件,至今SPMB仍未按承諾返還資金。企業已發出文件,因“雙方在法院解決前繼續自行協商”而撤回關於返還補償款及暫計利息的訴訟請求,但至今雙方解決仍陷入僵局。

就此次拖延和糾紛的原因,南方電力項目管理委員會代表向《年輕人報》在線版解釋稱,該單位始終遵守省領導及職能機構的指示,但目前遇到補償文件法律性質的重大障礙。關鍵在於德和縣人民委員會(舊)批准的是“部分資金返還扶持方案”而非通常的“補償方案”。SPMB方面解釋稱,原則上投資方僅根據已批准的補償方案支付費用。“返還扶持方案”的概念是SPMB“首次遇到”,此前從未在補償文件中出現過。此外,電力部門還表示在確定收款主體時需謹慎,以避免日後法律糾紛,尤其是涉及居民通過手寫合同買賣或授權給企業的情況。針對企業提起訴訟,南方電力項目管理委員會代表認為企業此前訴訟未能成功,因對象和行政程序有誤。據文件,南方電力項目管理委員會已多次致函西寧省人民委員會及美行鄉人民委員會(西寧省),請求就返還資金的法律性質進行指導。電力部門堅稱無意拖延或損害企業利益。為破解僵局,SPMB代表建議:“只需省人民委員會發文確認批准上述方案符合規定,並要求投資方轉賬,同時承諾對法律性質負責,我們將立即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