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由胡志明市市委常務委員、市人民議會常務副主席阮文壽率領的工作團在北新淵鄉開展工作。

工作團有各廳局代表參加,聽取了關於實施兩級地方政府和基層建議的報告。

北新淵鄉具備升格為坊的條件

北新淵鄉人民委員會主席阮文順在報告中說,經核查,目前北新淵鄉已達標城市行政單位的9項標準中的8項。

目前僅剩一項與貧困戶比例相關的標準,原因是舊平陽省的計算方法與現行規定存在差異。

“但實際上,按照全國貧困戶標準,該鄉已無貧困戶。”阮文順說。

目前,北新淵鄉已提交關於在保持原北新淵鄉範圍基礎上成立胡志明市北新淵坊的提案草案,供市及有關部門審議。

據鄉人民委員會透露,北新淵鄉是在原新城鄉、新定鄉和得國鄉(舊平陽省)全部行政邊界基礎上成立的。北新淵鄉建議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和建設部考慮將北新淵鄉的新城區認定為三級城市,這是批准成立北新淵坊的條件。

安排冗餘辦公場所,形成城市發展區域

會上,北新淵鄉黨委、人民委員會代表通報,在按兩級地方政府模式調整行政單位後,該鄉已接管並管理原北新淵縣的許多公共資產。

目前一些辦公場所冗餘,北新淵鄉正在核查並制定方案進行安排、使用和開發,以避免浪費。其中,原北新淵縣委辦公場所現用作鄉黨委、人民議會、人民委員會和越南祖國陣線委員會的聯合辦公地點。

一些空閒房地計劃安排包括:原北新淵縣人民委員會辦公場所、原得國鄉人民委員會辦公場所、原社會組織、縣農業服務中心等場所。此外,還有山歌幼兒園(第二校區)、鳳蘭幼兒園(B點)等土地已不再使用。

北新淵鄉有5個城市發展區

在城市發展方面,北新淵鄉有5個城市發展區,總面積超過1271公頃。其中包括大學城市發展區215.4公頃,第7號城市發展區285.3公頃,第2號城市發展區(290公頃),第4號城市發展區(35.88公頃),VDD4-V新城發展區(445公頃)等。

會上,北新淵鄉還提出了其他一些建議,涉及北新淵縣25公頃安置項目的實施、D戰區農林場土地的處理、新巴農業合作社土地的處理,以及與兩級地方政府運作相關的一些建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