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高速公路交警第4隊(交通警察局)代表表示,該單位已對司機P.M.Đ.(27歲,居住於山羅省)在南北高速公路上駕駛卡車逆行的行為進行筆錄並處以行政處罰。

此前,當天約6時30分,一輛河內牌照卡車在穿越河靜省咸宜-雲昂路段的南北高速公路上逆行的畫面因極度危險而引起輿論譁然。

接到信息後,高速公路交警第4隊迅速與咸宜-雲昂高速公路管理單位合作展開調查。

在與職能部門合作時,司機Đ.陳述稱,5月21日上午,他在河靜省錦興鄉高速公路服務區休息後上車離開。然而,由於尚未完全清醒,他未沿南北方向行駛,反而讓卡車逆行(南-北方向)。

司機Đ.承認在高速公路上逆行是違法行為,極易導致交通事故。

職能部門還對司機Đ.進行了酒精和毒品檢測。結果顯示其未違反酒精濃度規定,毒品檢測呈陰性。

根據司機的行為,高速公路交警第4隊已對其在高速公路上逆行的違法行為進行筆錄並處以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