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公安部交通警察局10月20日下午通報,老街省公安廳交通警察科已對一名1990年出生、居住在該省班樓鄉的貨車司機C.P.T.立案記錄,指其駕駛汽車時不服從交通警察的停車指令,並存在酒精濃度違規。警方擬對其處以2600萬越南盾罰款、扣除駕駛證4分,並暫扣車輛7個工作日。
據交通警察局介紹,事件發生在10月17日。當時老街省公安廳交通警察科第二公路交通警察隊的執勤組在國道70號公里191+600處、屬老街坊路段巡邏檢查,發現車牌24C-111.xx的貨車有違規跡象,遂示意停車檢查。
警方稱,該車駕駛人未服從停車指令,執勤組隨後採取業務措施要求車輛停下接受檢查處理。檢查中,警方還發現C.P.T.的呼氣酒精濃度為每升不超過0.25毫克。
交警已將涉事貨車拖曳至暫扣地點。交通警察局提醒,駕駛人飲酒後駕車且不服從交警指令,容易引發交通事故,直接威脅交通參與者的生命與健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