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岘港超千户经适房租户欠租金260亿越盾

越南岘港超千户经适房租户欠租金260亿越盾

60%的安置户欠缴经适房租

岘港市建设局副局长黎文俊于5月25日下午在住房与房地产市场政策指导委员会会议上透露了这一信息。

据岘港市建设局领导介绍,目前岘港市房屋管理与开发中心正在管理并签订国有经适房租约,涉及1834户安置户。

根据住房法规定,安置户不属于政府2024年第100号法令第36条第2款规定的免减房租对象。然而,此前该市在安排租房工作时存在疏漏,安置决定未明确显示是安排租赁,且执行不收取房租的政策不符合法律规定,因此安置户自2020年起拒绝缴纳房租。

“居民提交请愿书,要求继续按以往政策免减房租。截至目前,已有1099户安置户(占安置户总数的60%)欠缴房租及管理费,总额约260亿越盾,包括房租和管理费。”黎文俊详细说明。

岘港市建设局领导表示,为继续落实对安置户的社会保障政策,该市已多次建议政府考虑调整和补充法律规定,对租住国有经适房的安置户实行免减房租。然而,上述建议尚未获得统一。

越南岘港超千户经适房租户欠租金260亿越盾

建议出台决议支持租户

因此,建设局建议指导委员会统一主张,提议制定决议,规定对2020年1月1日前被安排租住国有经适房的安置户实行免减房租政策,以及处理自2020年1月1日至今欠缴房租问题的政策。

对此,岘港市人民议会主席阮德勇同意制定决议的观点。但阮德勇表示,需要明确一些内容和具体对象群体,确定哪些因经济条件困难无法支付房租和运营费用的家庭。

正如《青年在线》在《岘港1800户安置户突然被追缴房租》一文中持续反映的,岘港部分居民因土地被征收而未获得安置土地,因此被安排入住经适房并免减房租。自2019年起,越南国家审计署与岘港市合作,建议依据住房法规定,安置户不能免房租。因此自2020年起,岘港市发出通知,向居民收取经适房租和运营费。但多年来许多住户一直未缴纳。

(编译:Cici ;审校:Ken;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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