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內市人民委員會主席武大勝剛剛簽署了第2636號決定(2026年5月25日),批准了河內市多目標都市區方案。該方案旨在發展多目標都市區,均勻分佈在城市的8個方向,與首都規劃百年願景確定的9個發展動力軸相掛鉤。

這些都市區優先建在主要交通走廊、公共交通樞紐附近,滿足住房需求,包括:社會住房、服務於重點項目的安置房、公務住房、出租住房,併合理配比商業住房。

多目標都市區旨在形成可持續的生活和工作空間,能夠為居民創造和維持生計。這些區域配備齊全的商業、服務、清潔生產、城市物流、工作空間和公共服務功能;確保居民日常生活、學習(幼兒園、中小學、職業培訓)、醫療(醫院、診所)、文化體育等需求可在都市區範圍內得到滿足。

河內市鼓勵具有戰略眼光、財務實力、經驗並具備同步基礎設施開發能力的投資者參與多目標都市區投資,確保遵守方案的管理要求、原則和機制。

越南:購買多目標都市區住宅需滿3年方可出售

都市區內的住房結構優先服務於城市中心區的重建、內城人口疏散、為重點項目的徵地拆遷提供安置房,同時確保社會保障、城市同步發展和投資資源的平衡。

具體而言,多目標都市區內的商業住房按照規定進行經營。開發商必須公開質量標準、售價,確保按時保質交付,履行保修和維護義務。購買或租賃購買商業住房的買方,在付清購房款之日起3年內不得轉售。若3年內需要出售,只能以不超過買賣合同中價格的價格回售給項目開發商。

社會住房的銷售、出租、租賃購買均按規定的對象、條件和程序進行。安置房根據已批准的補償、安置方案進行分配。當項目安置房存量具備預售條件後,項目開發商直接與經批准的安置對象簽訂購房合同。

如果工程驗收投入使用後超過12個月,安置房仍未分配或無人認領(根據已批准的補償方案),投資者可申請將未使用的單元轉換為社會住房進行出售、出租或租賃購買。

根據河內市的計算,2021-2030年住房開發總需求約為1.95-2.55億平方米建築面積,在滿足社會住房需求(約1800萬平方米)、居民自建住房(約4500萬平方米)後,還需在多目標都市區項目中開發約1.32-1.92億平方米的商業住房和安置房。

該方案的路線圖明確:2026年第二季度,河內市將起草並批准多目標都市區方案,並組織實施部分區域。到2030年,河內市將投入運營2-3個都市區,評估方案實施成果,為繼續在全市推廣該模式奠定基礎。

今年2月初,河內市已啟動兩個多目標都市區項目。第一個項目是北升龍都市城,規模近700公頃,位於福盛、天祿鄉(原東英縣)和麊泠鄉(原麊泠縣)。該項目位於三環路(直接連接升龍橋)和3.5環路(連接上葛橋)之間,計劃於2032年前完成。

第二個項目是由紅河未來集團股份公司在書林鄉和東英鄉開發的多目標都市區。該區距北升龍都市城項目約18公里,靠近河內-太原高速公路,項目規模約696公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