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政府總理第17號決定,要求終止活動並解散國家交通安全委員會及地方交通安全委員會,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主席責成各機關單位緊急研究並反饋關於解散胡志明市交通安全委員會及鄉級交通安全委員會的意見。
各單位需特別就建設廳提出的任務分工方案提出意見,並於6月5日前將意見反饋至建設廳。
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責成建設廳牽頭,協同胡志明市公安局、內務廳和司法廳,向市人民委員會提出指導建議,明確各專業機構、直屬單位及鄉級人民委員會的責任分工。
要求確保交通秩序與安全的國家管理不中斷。相關方案的完善工作須在2026年6月20日前完成。
此前,建設廳已向內務廳發文,建議審議並提請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主席簽發決定,解散胡志明市交通安全委員會及交通秩序與安全跨部門檢查團。
據建設廳稱,通過對組織與運行情況的審查,解散胡志明市交通安全委員會及跨部門檢查團是必要的,符合中央規定及機構精簡要求。
建設廳還建議下發指導文件,明確各廳、局、部門及地方按照既定職責任務接管並執行交通秩序與安全保障工作,確保工作連續不間斷。
同時,責成相關機構按照現行規定移交組織、人事、財務、資產及檔案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