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居民區清場過程中,每天產生數千噸建築廢棄物(磚、沙、石、混凝土)。
有些區域的廢棄物堆積成山,對環境造成不小影響,給城市基礎設施以及運輸和處理環節帶來壓力。
此前,河內每天僅產生約2100噸廢棄物,現在根據清場時段的不同,已增加數倍。
未來如果不推動源頭分類,不制定政策吸引更多企業參與回收鏈條,將可能導致諸多後果。
例如,廢棄物被隨意傾倒在農業用地、公共土地、河岸等地,成為棘手問題,危害環境並給國家帶來後續處理成本。
不僅是拆除過程中產生的廢棄物,公寓、高層建築項目施工產生的廢棄物也正成為熱點,需要在工地現場更嚴格地分類。
2020年《環境保護法》已明確規定,各部委、行業、地方須將循環經濟納入其發展規劃、計劃和戰略。
因此,河內需要繼續推動拆除工程和居民區後的回收利用,以保護環境並充分利用這一潛在資源。逐步實現拆除房屋清場到哪裡,分類和再利用跟到哪裡。
其他國家的經驗是在拆除現場設置移動破碎站,而不是集中運往中心工廠,以免造成運輸環節的超載和浪費。
廢棄物在現場進行破碎、篩選鋼鐵,回收的材料用於回填工程地基。減少卡車運輸造成的道路揚塵和集中處理基礎設施的壓力。
在德國、英國以及許多歐洲國家,如果不分類廢棄物而隨意傾倒,將受到重罰,直接針對個人和組織的錢包,以增強收集和回收的意識。
要讓建築廢棄物回收行業“有生存空間”,關鍵問題在於為這種回收材料找到出路,並鼓勵其使用。一家建築廢棄物破碎廠只有能賣出回收產品,才能可持續運營。
在日本、新加坡,他們要求公共投資項目(如修路、人行道、公園等)必須使用30-50%的回收材料,以便為企業創造銷路。
當銷路穩定後,國家需要制定機制提高回收材料產品的價格,幫助企業縮短分類生產線、破碎系統以及運輸活動的投資回收期。
此外,國家必須通過低息長期貸款等優惠政策,吸引企業積極參與回收鏈條,以實現可持續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