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LC的各項目已停工,但土地徵收決定“忘記”撤銷,導致不少居民即使尚未收到補償金,仍被限制土地使用權。
項目已停,土地徵收決定卻仍“懸而未決”
2018-2019年間,Dung Quất經濟區和各工業區管理委員會向FLC的9個項目頒發了投資許可,包括4個都市區和5個生態旅遊項目,總面積約247公頃。隨後,補償和場地清理工作開始進行。
到2023年,Dung Quất經濟區和各工業區管理委員會陸續收回了全部9個項目的投資許可。
項目已不復存在,但此前由平山縣(舊)人民委員會發布的許多土地徵收決定仍然有效。這導致許多尚未收到補償金的家庭土地仍被“懸空”徵收,影響權益。
家住東山鄉的範文若先生就是其中之一。2019年,他收到了平山縣(舊)的土地徵收決定,但尚未收到補償金。
2025年底,當他辦理土地使用權轉讓手續時,才發現自己的土地仍受徵收決定約束。第一區域土地登記辦公室分局以土地已有徵收決定、不符合辦理條件為由退回了材料。
阮國信先生在東山鄉的土地同樣因FLC項目被徵收,他也發現了類似問題。
隨後,兩戶居民提交申請,要求相關機構考慮撤銷已發佈的土地徵收決定。
通過審查文件並與各方協調,2026年6月8日,東山鄉人民委員會發布了撤銷上述兩戶居民土地徵收決定的決定。
在權益受影響超過6年後,範文若和阮國信才得以恢復完全的土地使用權。
項目區域的許多居民希望相關機構儘快審查並撤銷不再適用的土地徵收決定。

需要全面審查和處理
據悉,在FLC項目實施過程中,省土地開發中心負責制定補償方案,而平山縣(舊)人民委員會簽署土地徵收決定。
但2023年項目被收回時,平山縣(舊)人民委員會卻沒有審查並撤銷相關的土地徵收決定,影響了居民權益。
在實行兩級地方行政模式後,東山鄉和萬牆鄉(FLC的9個項目原位於這兩個鄉)正在審查以解決遺留問題。
萬牆鄉人民委員會主席翁庭賢先生表示,已收到補償金的案例,土地將移交土地開發中心或鄉人民委員會管理。
對於已收到土地徵收決定但尚未收到補償金的案例,需考慮撤銷土地徵收決定,以確保居民的土地使用權。
翁庭賢先生認為,“相關機構需要向省裡建議統一指導,以徹底解決遺留問題,同時規劃未來土地用途。”
廣義省農業與環境廳副廳長武明王先生表示,項目終止後,平山縣(舊)人民委員會應發佈決定撤銷不再適用的土地徵收決定。
“目前的問題是,各鄉人民委員會必須審查併發布決定,撤銷平山縣(舊)已發佈的土地徵收決定。因為縣級土地管理職能已移交鄉級管理,”武明王先生說。
廣義省人民委員會副主席杜心顯先生表示,“鄉人民委員會和土地開發中心必須主動協調,全面、徹底地審查和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