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LC的各项目已停工,但土地征收决定“忘记”撤销,导致不少居民即使尚未收到补偿金,仍被限制土地使用权。
项目已停,土地征收决定却仍“悬而未决”
2018-2019年间,Dung Quất经济区和各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向FLC的9个项目颁发了投资许可,包括4个都市区和5个生态旅游项目,总面积约247公顷。随后,补偿和场地清理工作开始进行。
到2023年,Dung Quất经济区和各工业区管理委员会陆续收回了全部9个项目的投资许可。
项目已不复存在,但此前由平山县(旧)人民委员会发布的许多土地征收决定仍然有效。这导致许多尚未收到补偿金的家庭土地仍被“悬空”征收,影响权益。
家住东山乡的范文若先生就是其中之一。2019年,他收到了平山县(旧)的土地征收决定,但尚未收到补偿金。
2025年底,当他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时,才发现自己的土地仍受征收决定约束。第一区域土地登记办公室分局以土地已有征收决定、不符合办理条件为由退回了材料。
阮国信先生在东山乡的土地同样因FLC项目被征收,他也发现了类似问题。
随后,两户居民提交申请,要求相关机构考虑撤销已发布的土地征收决定。
通过审查文件并与各方协调,2026年6月8日,东山乡人民委员会发布了撤销上述两户居民土地征收决定的决定。
在权益受影响超过6年后,范文若和阮国信才得以恢复完全的土地使用权。
项目区域的许多居民希望相关机构尽快审查并撤销不再适用的土地征收决定。

需要全面审查和处理
据悉,在FLC项目实施过程中,省土地开发中心负责制定补偿方案,而平山县(旧)人民委员会签署土地征收决定。
但2023年项目被收回时,平山县(旧)人民委员会却没有审查并撤销相关的土地征收决定,影响了居民权益。
在实行两级地方行政模式后,东山乡和万墙乡(FLC的9个项目原位于这两个乡)正在审查以解决遗留问题。
万墙乡人民委员会主席翁庭贤先生表示,已收到补偿金的案例,土地将移交土地开发中心或乡人民委员会管理。
对于已收到土地征收决定但尚未收到补偿金的案例,需考虑撤销土地征收决定,以确保居民的土地使用权。
翁庭贤先生认为,“相关机构需要向省里建议统一指导,以彻底解决遗留问题,同时规划未来土地用途。”
广义省农业与环境厅副厅长武明王先生表示,项目终止后,平山县(旧)人民委员会应发布决定撤销不再适用的土地征收决定。
“目前的问题是,各乡人民委员会必须审查并发布决定,撤销平山县(旧)已发布的土地征收决定。因为县级土地管理职能已移交乡级管理,”武明王先生说。
广义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杜心显先生表示,“乡人民委员会和土地开发中心必须主动协调,全面、彻底地审查和处理。”
(编译:Eric ;审校:Woo;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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