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錯誤申報,導致2010年度應繳企業所得稅不足,根據《稅務管理法》及相關文件,越南VEAM必須採取糾正措施。

但由於稅務違法行政處罰時效已過,當局未施加行政處罰,僅要求按規定採取糾正措施。

具體而言,VEAM需向國家預算補繳63.56萬美元的欠繳企業所得稅。同時,該公司還需支付10.2萬美元的滯納金。根據決定,需支付總額超過73.76萬美元。

VEAM必須在收到決定後10天內完成繳款。逾期未繳將可能依法採取強制措施。此外,VEAM仍有權對此決定提出申訴或上訴。

該公司目前是一家國有企業,由越南工業和貿易部作為所有權代表,持有約88.47%的註冊資本。

該公司主要從事機械工程和車輛製造領域,但多年來其大部分利潤來自對越南領先的汽車和摩托車合資企業的投資。

2025年,該公司營收近1.8億美元,同比增長9%。合資企業和聯營公司利潤達2.65億美元,同比微降2%。在股票市場上,VEAM股價目前約為每股1.38美元,對應市值超過18.4億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