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错误申报,导致2010年度应缴企业所得税不足,根据《税务管理法》及相关文件,越南VEAM必须采取纠正措施。
但由于税务违法行政处罚时效已过,当局未施加行政处罚,仅要求按规定采取纠正措施。
具体而言,VEAM需向国家预算补缴63.56万美元的欠缴企业所得税。同时,该公司还需支付10.2万美元的滞纳金。根据决定,需支付总额超过73.76万美元。
VEAM必须在收到决定后10天内完成缴款。逾期未缴将可能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此外,VEAM仍有权对此决定提出申诉或上诉。
该公司目前是一家国有企业,由越南工业和贸易部作为所有权代表,持有约88.47%的注册资本。
该公司主要从事机械工程和车辆制造领域,但多年来其大部分利润来自对越南领先的汽车和摩托车合资企业的投资。
2025年,该公司营收近1.8亿美元,同比增长9%。合资企业和联营公司利润达2.65亿美元,同比微降2%。在股票市场上,VEAM股价目前约为每股1.38美元,对应市值超过18.4亿美元。
(编译:Cici;审校:Suki;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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