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18日,峴港市大祿鄉公安通報,近日檢查發現一家粽子生產作坊在糯米中摻入硼砂,以增加粽子的韌性和嚼勁。
此前,落實峴港市公安局局長關於加強食品安全犯罪防範打擊的計劃,考慮到端午節期間傳統糕點需求旺盛,大祿鄉公安局長已指示力量加強對轄區內糕點加工點的排查。
6月17日,大祿鄉公安對P.T.M.女士(55歲,居住在大祿鄉松美村)的家庭作坊進行突擊檢查。
檢查中發現,M女士在糯米中摻入硼砂(食品加工禁用物質)製作粽子,以增加粽子的韌性和嚼勁。
硼砂是食品加工中禁止使用的物質,因可能嚴重危害消費者健康。
現場,鄉公安查獲3個塑料袋裝的硼砂和3000個已包裝好的粽子。大祿鄉公安已製作筆錄,暫扣物證以便按規定處理。
在食品生產加工中使用硼砂和其他違禁物質是違法行為,嚴重危害人民生命健康。
大祿鄉公安建議所有組織和個人絕對不要在食品生產加工過程中使用違禁物質,並及時向公安舉報違法行為,以便核實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