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18日,岘港市大禄乡公安通报,近日检查发现一家粽子生产作坊在糯米中掺入硼砂,以增加粽子的韧性和嚼劲。
此前,落实岘港市公安局局长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犯罪防范打击的计划,考虑到端午节期间传统糕点需求旺盛,大禄乡公安局长已指示力量加强对辖区内糕点加工点的排查。
6月17日,大禄乡公安对P.T.M.女士(55岁,居住在大禄乡松美村)的家庭作坊进行突击检查。
检查中发现,M女士在糯米中掺入硼砂(食品加工禁用物质)制作粽子,以增加粽子的韧性和嚼劲。
硼砂是食品加工中禁止使用的物质,因可能严重危害消费者健康。
现场,乡公安查获3个塑料袋装的硼砂和3000个已包装好的粽子。大禄乡公安已制作笔录,暂扣物证以便按规定处理。
在食品生产加工中使用硼砂和其他违禁物质是违法行为,严重危害人民生命健康。
大禄乡公安建议所有组织和个人绝对不要在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使用违禁物质,并及时向公安举报违法行为,以便核实处理。

(编译:李程;审校:Alex;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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