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現行法律體系僅回答瞭如何建設道路工程的問題,但尚未充分解決工程投入使用後的運行組織問題”,交通警察局副局長範光輝大校在建設安全公路交通組織方案研討會上指出。
交通警察局6月23日表示,該研討會由跨部門機構、研究培訓單位參與,旨在提出“模範交通組織”方案。
據範光輝大校稱,當前交通事故原因眾多,除駕駛員主要因素外,基礎設施不達標也需儘快改善。他指出,不合理的交通組織造成眾多衝突點、車輛行駛速度不均、交通安全走廊缺失等問題。因此,職能部門將協調實施規劃、基礎設施、安全走廊等綜合解決方案,解決交通組織、標誌標線、信號燈、照明等方面的不合理之處。“這是形成文明、安全、便捷城市道路的基礎”,交通警察局領導評價道。而現行法律文件主要規定道路工程的設計與建設,但缺乏關於這些工程交通組織和運行的統一規定。缺乏針對各類型交叉口的具體分流、分道和調控原則,也導致運營中的諸多弊端,並潛藏交通安全風險。“現行法律體系僅回答瞭如何建設道路工程的問題,但尚未充分解決工程投入使用後的運行組織問題”,範光輝大校強調。他同時表示,職能部門將在重點區域制定並試點“模範交通組織方案”,之後再推廣。

對於模範交通組織方案,交通警察局表示,建設過程中已吸收來自人民警察學院、交通大學、河內建設大學以及各地交警部門指揮官的眾多專家和科學家意見。起草委員會將充分採納專家、科學家及實踐單位的意見,以完善方案,力求簡單易行、確保實效,並明顯提升交通參與者的守法意識。方案完善後,將提交交通警察局局長審批簽發。初期,該模式將在富國島特區(安江省)試點,評估實際效果後再研究推廣。該方案的特點是消除混合交通,最大限度提高通行能力,減少交叉衝突。同時,道路標誌系統需組織得簡單易識別,但仍確保高效。先進交通模式及智能交通系統的應用也將推行,以提升重點區域(如學校區域、公路與鐵路平交道口)的交通組織效率。此外,職能部門將按優先保護弱勢交通參與者的方向組織交通。交通警察局領導期望這將成為交通組織工作的突破,有助於建設文明、安全的城市道路,並逐步消除當前混合交通中的種種弊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