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23日,越南河內市人民法院開庭初審範文明(43歲,海防人)及其6名同夥涉嫌人體器官買賣案件,指控其組織6起腎臟交易。
起訴書稱,從2024年10月至2025年9月,被告人團伙成功組織了6起腎臟買賣,交易金額超過64億越盾,非法獲利數億越盾。
起訴書認定範文明是該團伙的發起者和頭目。由於沒有穩定工作、需要錢花,並且曾經歷過賣腎過程,文明確掌握了器官捐獻和移植的流程,從而產生了中介腎臟買賣牟利的念頭。
為運營該團伙,文明拉攏陳玉波、馮氏草、范氏玉翠、阮氏花、黎青誠和阮氏秋銀(居住在多個地方)參與。該團伙使用多個Facebook賬戶加入涉及器官捐獻、移植或買賣的社交群組,以尋找賣家和買家。
據調查機構透露,各被告人分工相當嚴密:有人尋找腎臟來源,有人尋找需要移植的患者,有人負責接送體檢、檢測,有人在河內租住的房間裡照顧等待移植者。
找到合適人選後,中介團伙先行墊付食宿費用、檢測和健康檢查費。然後他們尋找有需求的腎衰竭患者,商議的價格比付給賣腎者的金額高出數倍。
為了矇騙醫療機構,各被告人還指導賣腎者和接受者申報為朋友或熟人自願捐獻,絕不得承認存在買賣行為。
起訴書顯示,第一起交易於2025年1月初進行。一名叫羅氏書的女子因需要錢而加入了一個Facebook腎臟買賣群組。被中介團伙接觸後,她同意以5億越盾的價格出售腎臟。與此同時,文明找到了一個需要移植的腎衰竭患者,商定的價格為9.7億越盾。移植手術後,賣腎者拿到5億越盾,餘款由團伙成員瓜分。
起訴書指出,案件中的受害者都是經濟困難、急需用錢的人,因此通過社交群組希望賣腎。而買家主要是終末期腎衰竭患者或正在尋找移植器官的家屬。通過這種聯繫,文明及其同夥持續組織腎臟買賣交易,每起價格從近10億越盾到超過11億越盾不等。
值得注意的是,在第二起交易中,賣腎女子被承諾支付5.2億越盾,而患者則需支付10.8億越盾以獲得腎臟。隨後的鑑定結果顯示,該女子身體損傷達45%。在其他幾起交易中,交易價格在9.8億至11.4億越盾之間。許多賣腎者被送到河內的出租屋裡,在等待檢測和完成器官捐獻手續期間食宿。
調查結果顯示,從2024年10月至2025年9月,被告人團伙共成功實施了6起腎臟買賣。其中,範文明獲利最多,總額近19.3億越盾。其他同夥也每人獲利數十萬至數百萬越盾不等。
調查過程中,許多賣腎者拒絕接受傷殘鑑定。他們認為賣腎是自願的,不受強迫,也不要求確定健康損害程度。然而,根據調查機構,買賣人體器官是法律嚴格禁止的行為,無論參與者是否自願。
在今天上午的庭審程序之後,由於某些原因,審判委員會已宣佈休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