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正式上調基本工資、養老金和補助金

從今天7月1日起,基本工資、養老金、補助金、津貼和社會政策將正式上調。

其中,政府第161/2026號法令規定了幹部、公務員、職員和武裝力量的基本工資和獎金制度。從7月1日起,基本工資上調至每月253萬越南盾。

隨著基本工資的上調,許多社會保障補助金也將增加,如社會保險補助金、月度補助金等。

根據政府第162/2026號法令,調整養老金、社會保險補助金和月度補助金。

具體而言,正在領取養老金、社會保險補助金和月度補助金的人員,將在2026年6月的領取水平上再增加8%。

據此,對於1995年1月1日之前退休並領取養老金、補助金的人員,在增加8%後若領取水平仍低於每月380萬越南盾,將繼續上調。

該法令明確規定,每月領取350萬越南盾或以下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萬越南盾。若每月領取超過350萬越南盾但低於380萬越南盾,則提高至380萬越南盾。

胡志明市實施戶籍法

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剛頒佈了在全市範圍內實施戶籍法的計劃。

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責成司法局牽頭,協調各廳局、郡縣、坊社和特區,組織起草實施細則、指導實施,並組織部署和貫徹該法律及實施細則。

實施形式為線下或線上。執行時間為2026年第二季度至2027年第一季度。

此外,還將開展該法律及實施細則的宣傳普及活動。其中,胡志明市普法協調委員會和司法局將通過媒體和數字化轉型工具,針對不同對象和形式制定傳播計劃。

各坊社、特區人民委員會負責向所屬專業部門、單位、幹部、公務員、職員和人民進行普法宣傳,採取切實有效的形式。

同時,各廳局、郡縣、坊社、特區應在權限範圍內審查、修改、補充,或建議主管部門修改、補充與戶籍規定相關的法律文件(如有),以符合該法律在7月1日之前的規定。

頒佈“胡志明市優秀企業、企業家”稱號評選條例

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剛頒佈了“胡志明市優秀企業、企業家”稱號評選條例。

評選對象為依法合法成立並運營、在胡志明市設有穩定辦公場所或生產經營活動的各類經濟成分企業。

企業家必須擔任企業管理、領導職務,由企業推薦參選,僅從以下職務中選其一:董事會主席、副主席;成員委員會主席、副主席;總經理、經理、副總經理、副經理。

除政府總理第1/2026號決定第四章規定的通用標準外,企業、企業家還必須滿足具體標準。

對於企業,營業收入和利潤應完成或超額完成已批准的經營計劃,嚴格遵守黨的路線方針和國家法律及本市規定。滿足創新、ESG導向的可持續發展戰略和計劃要求,產品穩定且質量有保障……

對於企業家,需嚴格遵守黨的路線方針和國家法律、企業規章制度及居住地規定;積極創新,鼓勵企業內部創新。同時主動開展培訓,提升自身和幹部職工的管理能力,積極參與企業界活動,並在近年取得優異成績……

建議困難學生每月貸款高達800萬越南盾

財政部正在起草總理關於學生信貸的決定。

在草案中,財政部建議貸款對象為在高校就讀的困難學生。

包括父母雙亡、或父母均無勞動能力/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學生;父或母一方去世,另一方無勞動能力/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學生。

學生來自法律規定的貧困戶家庭、近貧困戶家庭或中等生活水平家庭。

學生在學習期間因事故、疾病、自然災害、火災、疫情等原因家庭遇到經濟困難,經居住地坊社人民委員會確認。

關於貸款條件,草案建議學生在貸款地合法居住,並滿足上述所有標準。

財政部建議每名學生每月最高貸款額為800萬越南盾。

公佈並啟用合併後金甌省標識

6月30日,金甌省人民委員會發布了合併後金甌省標識的使用通知。

核心理念:標識基於金甌省和薄寮省原有標誌的精神傳承,旨在展現一個團結、統一的新地方形象。

關於信息傳達,標識展現了金甌省——一個充滿活力、穩健、富有特色,匯聚過去、現在和未來力量的地方。設計象徵著連接、創新和全面發展,肯定了金甌省在地區乃至全國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