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正式上调基本工资、养老金和补助金
从今天7月1日起,基本工资、养老金、补助金、津贴和社会政策将正式上调。
其中,政府第161/2026号法令规定了干部、公务员、职员和武装力量的基本工资和奖金制度。从7月1日起,基本工资上调至每月253万越南盾。
随着基本工资的上调,许多社会保障补助金也将增加,如社会保险补助金、月度补助金等。
根据政府第162/2026号法令,调整养老金、社会保险补助金和月度补助金。
具体而言,正在领取养老金、社会保险补助金和月度补助金的人员,将在2026年6月的领取水平上再增加8%。
据此,对于1995年1月1日之前退休并领取养老金、补助金的人员,在增加8%后若领取水平仍低于每月380万越南盾,将继续上调。
该法令明确规定,每月领取350万越南盾或以下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万越南盾。若每月领取超过350万越南盾但低于380万越南盾,则提高至380万越南盾。
胡志明市实施户籍法

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刚颁布了在全市范围内实施户籍法的计划。
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责成司法局牵头,协调各厅局、郡县、坊社和特区,组织起草实施细则、指导实施,并组织部署和贯彻该法律及实施细则。
实施形式为线下或线上。执行时间为2026年第二季度至2027年第一季度。
此外,还将开展该法律及实施细则的宣传普及活动。其中,胡志明市普法协调委员会和司法局将通过媒体和数字化转型工具,针对不同对象和形式制定传播计划。
各坊社、特区人民委员会负责向所属专业部门、单位、干部、公务员、职员和人民进行普法宣传,采取切实有效的形式。
同时,各厅局、郡县、坊社、特区应在权限范围内审查、修改、补充,或建议主管部门修改、补充与户籍规定相关的法律文件(如有),以符合该法律在7月1日之前的规定。
颁布“胡志明市优秀企业、企业家”称号评选条例
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刚颁布了“胡志明市优秀企业、企业家”称号评选条例。
评选对象为依法合法成立并运营、在胡志明市设有稳定办公场所或生产经营活动的各类经济成分企业。
企业家必须担任企业管理、领导职务,由企业推荐参选,仅从以下职务中选其一:董事会主席、副主席;成员委员会主席、副主席;总经理、经理、副总经理、副经理。
除政府总理第1/2026号决定第四章规定的通用标准外,企业、企业家还必须满足具体标准。
对于企业,营业收入和利润应完成或超额完成已批准的经营计划,严格遵守党的路线方针和国家法律及本市规定。满足创新、ESG导向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和计划要求,产品稳定且质量有保障……
对于企业家,需严格遵守党的路线方针和国家法律、企业规章制度及居住地规定;积极创新,鼓励企业内部创新。同时主动开展培训,提升自身和干部职工的管理能力,积极参与企业界活动,并在近年取得优异成绩……
建议困难学生每月贷款高达800万越南盾

财政部正在起草总理关于学生信贷的决定。
在草案中,财政部建议贷款对象为在高校就读的困难学生。
包括父母双亡、或父母均无劳动能力/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学生;父或母一方去世,另一方无劳动能力/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学生。
学生来自法律规定的贫困户家庭、近贫困户家庭或中等生活水平家庭。
学生在学习期间因事故、疾病、自然灾害、火灾、疫情等原因家庭遇到经济困难,经居住地坊社人民委员会确认。
关于贷款条件,草案建议学生在贷款地合法居住,并满足上述所有标准。
财政部建议每名学生每月最高贷款额为800万越南盾。
公布并启用合并后金瓯省标识

6月30日,金瓯省人民委员会发布了合并后金瓯省标识的使用通知。
核心理念:标识基于金瓯省和薄寮省原有标志的精神传承,旨在展现一个团结、统一的新地方形象。
关于信息传达,标识展现了金瓯省——一个充满活力、稳健、富有特色,汇聚过去、现在和未来力量的地方。设计象征着连接、创新和全面发展,肯定了金瓯省在地区乃至全国的地位。


(编译:张悦;审校:Suki;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原创文章,作者:越南中文社,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yuenan.com/news-1187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