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允許越南語在招牌和廣告牌上“消失”

關於《年輕人報》電子報7月16日報道《越南遊客在峴港眾多無越南語招牌中感到困惑》一文,五行山坊文化社會辦公室副主任何志中表示,該坊將開展檢查並處理。

何志中表示,該單位近年來已多次檢查和處理使用外文招牌和廣告牌的情況。最近,該坊也根據群眾舉報對一起違反《廣告法》的行為進行了處罰。

據他介紹,商家使用雙語招牌服務國際遊客是可以理解的,這源於其目標客戶群體。但必須確保遵守法律規定,其中越南語是主要語言。

“法律規定非常明確,當一塊廣告牌同時使用越南語和外文時,外文字母面積不得超過越南語字母面積的四分之三,且必須位於越南語字母下方。”——何志中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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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服務外國遊客的店鋪招牌缺少越南語——圖片:TRUNG TRUNG

五行山坊文化社會辦公室表示,該坊各部門已制定計劃,檢查並處理第14號指示關於城市管理、維護城市秩序和文明生活方式的情況。

“這項工作(檢查無越南語招牌——記者注)也將成為執行第14號指示過程中的重點任務。我們將堅決處理,不允許越南語在招牌和廣告牌上‘消失’。”——何志中補充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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峴港市人民委員會指示檢查並整頓

7月16日下午,峴港市人民委員會副主席阮氏英詩簽署公文,整頓使用外文不符合規定的招牌和廣告牌情況。

峴港市人民委員會要求各鄉、坊、特區緊急檢查、核查並整頓這一情況。特別關注外國遊客眾多的坊:海珠、安海、五行山、山茶、會安、會東、會安西等。

如發現違規行為,將依據第87號法令第83條第1款、第92條第1款和第52條關於文化及廣告領域行政處罰的規定進行處理。

同時,加強管理、宣傳、提醒和指導組織、個人正確安裝符合《廣告法》的招牌。

峴港市人民委員會責成文化、體育和旅遊局牽頭檢查並督促各地方處理違規招牌和廣告牌。責成市監察局加強對各單位、各地方在此項工作中履職情況的監察。

據《年輕人報》電子報報道,在峴港許多旅遊街道上,缺少越南語的招牌和廣告牌越來越多。不少場所僅使用韓文、中文或英文的大尺寸文字,而“空白”了越南語。

在武元甲、胡春香(五行山坊)、陳富、阮太學(海珠坊)等外國遊客眾多的街道沿線,以及安海坊沿海區域,這種情況出現在餐廳、咖啡館、便利店、水療中心等店鋪的招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