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青年報電子報》報道了居民被阻止變更土地目的以增加住宅用地,坊政府提出的理由“法律中沒有規定”之後,本報繼續收到許多在芽莊西坊(慶和省)擁有土地的居民的反映。
據此,這些家庭已獲得坊人民委員會主席批准變更土地使用目的為住宅用地,但被坊經濟、基礎設施與都市廳卡住,未將檔案轉交稅務機關,理由是等待“確定住宅用地限額”。
沒有規定,仍然給居民製造困難
居民V.T.T.H.女士於2025年12月提交檔案,並已獲得變更住宅用地的決定。但2026年7月2日,芽莊西坊經濟、基礎設施與都市廳廳長阮重善簽署文件回覆稱,該廳目前“正與芽莊土地登記辦公室分行協調,對該女士進行住宅用地限額的檢查與確定”。
7月14日下午,芽莊土地登記辦公室分行領導檢查後回覆《青年報》記者稱,該辦公室並未收到上述的“協調”檔案。
同時,“如果收到檢查、確定住宅用地限額的要求,芽莊土地登記辦公室分行也不會執行,也不會再回復,因為該分行已多次回絕這種違反法律的要求”。
類似地,T.X.D.先生反映芽莊西坊計算變更用途住宅用地使用費緩慢。
7月7日,阮重善簽署文件回覆D.先生稱,“為了有依據根據國會第254/2025/QH15號決議正確確定土地限額,坊經濟、基礎設施與都市廳將與各社、坊人民委員會及慶和省範圍內的土地登記辦公室協調,檢查土地面積是否已享受限額”。
目前,慶和省共有64個社、坊,根據上述廳的文件,“在收到慶和省範圍內各社、坊人民委員會的答覆後”,該廳將“向稅務機關提供信息”,以便為T.X.D.先生計算土地使用費。
而T.T.M.先生於2025年11月提交變更住宅用地目的申請(在芽莊西坊富榮2村),到2026年3月才獲得變更決定。
隨後,他提交了重新審查土地使用變更費用的申請。6月12日,芽莊西坊經濟、基礎設施與都市廳回覆:“在慶和省人民委員會頒佈關於省內重新計算土地使用費行政程序順序的規定之後”,該廳將把地籍信息轉交稅務機關,以執行後續規定程序。
與此同時,慶和省農業與環境廳已發文通知各社、坊,關於家庭、個人在將園地、池塘、農業用地變更為住宅用地時(根據國會第254/2025/QH15號決議)計算土地使用費的事項,稱“沒有規定要求負責處理行政程序的機關必須徵求全國各省、市的意見,而是由家庭、個人對內容進行承諾並承擔責任,體現在居民的申請書中”。
因此,該廳“沒有責任答覆”、提供“確定住宅用地限額”的信息。
沒有“核實確定住宅用地限額”的程序
對於居民的答覆,坊經濟、基礎設施與都市廳要求等待“確定住宅用地限額”後再處理,但未明確說明要等多少天。
在與記者交談時,慶和省某土地登記辦公室分行領導表示,根據省現行規定程序,處理居民土地使用目的變更手續的期限為15天。
同樣據這位分行領導稱,根據現行《土地法》及慶和省人民委員會關於居民土地行政程序處理流程的決定,並沒有“核實確定住宅用地限額”的程序。
另一方面,根據國會(第254/2025/QH15號決議及政府第50/2026/NĐ-CP號法令)規定,居民在規定的住宅用地限額內變更土地使用目的時,只需繳納變更時住宅用地價格與農業用地價格差額的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