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將農業用地轉為住宅用地的費用減少70%

財政部最近提交了一份關於土地使用費的修訂草案,提議將農業用地轉為住宅用地的費用減少70%,對於超出限額的部分,費用減少一半。

根據草案,將農業用地轉為住宅用地的情況下,土地使用費將按照轉為住宅用地費用的30%計算。

對於超出住宅用地限額的面積,土地使用費將按照轉為住宅用地費用的50%計算。

因此,財政部提議將家庭和個人將農業用地轉為住宅用地的費用減少70%。

通過這一提議,家庭和個人在轉換土地使用目的時需要支付的費用將大幅減少。

例如,家庭A擁有400平方米的土地,其中200平方米在住宅用地限額內,200平方米超出限額。按照土地價格表,家庭A的土地價格為4600萬越南盾,農業用地價格為50萬越南盾。家庭A需要支付的土地使用費包括:限額內的土地使用費:200平方米x(4600萬 – 50萬)x 30% = 27.3億越南盾;超出限額的土地使用費:200平方米x(4600萬 – 50萬)x 50% = 45.5億越南盾。家庭A總共需要支付的土地使用費為7.28億越南盾。

相比之下,按照目前的計算方法,家庭A需要支付的費用不分限額內外,即400平方米x(4600萬 – 50萬)= 18.2億越南盾。

這是財政部在土地價格調整導致家庭和個人面臨困難的情況下提出的較大幅度減免。這一問題引起了公眾的關注,並且《青年報》也持續報道。

與《青年在線》交流時,AGL法律諮詢公司的法律顧問Nguyễn Hải Long認為,財政部的這次草案已經聽取並採納了關於民眾困難的反映,特別是那些位於郊區、有建房需求或為子女分割土地的家庭和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