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峴港市公安局反腐敗、經濟、走私和環境犯罪調查處表示,已對嫌疑人黃氏李(42歲,住峴港市協德鄉)提起公訴並執行逮捕令,以調查其逃稅行為。
調查結果確定,自2020年至今,黃氏李在福茶鄉和協德鄉收購乳膠後轉售賺取差價,總營業額約2000億越盾。
然而,在整個經營過程中,李未註冊經營、未申報收入、未履行對國家納稅義務,造成國家預算損失,逃稅金額超過24億越盾。
根據收集的證據材料,調查機關認定黃氏李的行為構成《刑法》第200條第3款規定的逃稅罪。
調查機關已決定立案、提起公訴,並對李執行為期3個月的逮捕令以服務調查工作。
目前,該案正由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處繼續擴大調查,查明相關組織和個人責任,依法嚴肅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