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積極紓解多個項目障礙,其中包括3大項目
7月21日下午,峴港市人民委員會發布了關於紓解困難、疏通資源、陪伴企業和投資者的新聞公報。
根據中央關於特殊機制和政策以紓解停滯、長期項目困難和障礙的決議和法令,峴港已確定集中處理和紓解受阻項目是2026年重點和緊迫的政治任務之一。
該市的目標不僅是解決每個具體項目的困難,更重要的是疏通被停滯的土地、資產和投資資本資源;鞏固企業界的信心;為促進經濟增長和可持續發展創造新的動力。

峴港市人民委員會已公佈354個項目和土地適用特殊機制和政策,需要集中審查和紓解困難、障礙。
該市還具體化了每個機構、單位的工作內容、責任以及按照國會特殊機制處理停滯、長期項目困難和障礙的實施路線圖。
持續審查、更新和公佈各批次名單體現了該市在將中央特殊機制迅速付諸實踐、不使政策遲遲不落地或錯失紓解機會方面的主動和緊迫精神。
峴港市人民委員會還表示,繼續有效落實政治局第77號結論,迄今已處理1,985/2,035個項目,達97.5%。
根據第170、29號決議,類似受阻的項目和土地總數已處理206/354個,達58.2%。

該市正在積極為大型項目紓解障礙,如:官南-水秀生態都市區(已完成法律審查以繼續交地,並調整了項目投資主張);南會安度假區;多福國際都市區項目等。
與此同時,許多長期停滯的項目和土地已逐步得到紓解。
“這是初步的具體成果,體現了該市從審查、彙總轉向實質性處理的決心,為具備法律條件的項目創造繼續實施的條件,鞏固投資者和企業界的信心,儘早將土地和投資資本資源服務於經濟社會發展”,峴港市人民委員會通報。
陪伴紓解但不使違規合法化
峴港市人民委員會還表示,為項目紓解困難和障礙必須以誠懇、負責任、主動和堅決的精神進行;同時必須確保充分遵守法律規定,公開、透明、客觀,並協調國家、企業和人民之間的利益。

該市的一貫觀點是:
不迴避長期存在的困難和障礙;不在機構之間推卸責任;不浪費土地、資產和投資資本資源;但同時不使違規合法化,不造成國有資產流失,不違反法律規定。
對於屬於權限範圍內的困難和障礙,該市將按規定主動儘快審議和處理。
對於超出權限的內容,該市將全面彙總檔案,明確困難和障礙,並及時報告、建議中央機構審議解決。
相關內容方面,《年輕人電子報》已發表兩篇反映文章:峴港數百個受阻項目全景:瓶頸在哪裡?;特殊機制喚醒峴港多個“休眠”項目。
解決企業困難的“6明確”承諾
為確保紓解困難和障礙取得實質性進展、有進度和具體結果,峴港市人民委員會要求各機構、單位嚴格執行“6明確”原則:明確責任、明確處理牽頭單位、明確解決期限、明確處理結果、明確解釋責任、明確職權範圍。
峴港市人民委員會將加強進度檢查和監督,定期評估處理結果;及時整頓那些拖延、缺乏協調或未充分履行所分配責任的機構、單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