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提議對保障性商品房設定最高售價限制

這一問題由多位房地產專家在“完善《住房法》(修訂)草案和《房地產經營法》(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研討會”上提出,該研討會由越南司法部與越南工商聯合會(VCCI)於7月22日在河內聯合舉辦。

售價為每平方米3000萬至7000萬越南盾?

越南承包商協會主席阮國協先生在研討會上表示,需要明確界定“什麼是保障性商品房”的定義,以避免與其他類型的住房重疊。

根據世界銀行的報告,在越南,一箇中等收入者需要積攢28.6年才能買得起一套平均價格的公寓。

各地居民的平均收入實際上存在差異。目前河內居民的平均月收入約為1600萬越南盾。對於一套75平方米、售價約每平方米4000萬越南盾的公寓,居民需積攢全部收入約15年才能購買。因此,河內的保障性商品房價格約為每平方米4000萬越南盾時,中等收入者才能買得起房。

應通過稅收和土地出讓金減免給予優惠

在討論保障性商品房開發激勵機制時,協先生認為,草案提議使用地方財政支持項目徵地或給予項目貸款利息優惠的做法難以實施,因受《預算法》、《公共投資法》限制,且銀行也是資本經營單位。

為確保可行性,協先生認為,對保障性商品房開發的優惠政策應集中在減免稅收和土地出讓金上。例如,企業所得稅正常稅率為20%,對從事保障性商品房開發的企業給予15%的優惠稅率。

此外,還需明確規定保障性商品房項目可劃出多少面積用於商業經營。

律師範青俊則認為,為鼓勵企業投資開發保障性商品房,不應規定購房者在頭五年內不得轉讓。每人僅限購買一次保障性商品房,因此不必禁止五年內轉讓,否則會降低項目的吸引力。

房屋與房地產市場管理局副局長王維勇(建設部):
“補充對發展租賃住房和保障性商品房的優惠”

修訂後的《住房法》草案將充分體現黨關於發展社會住房的政策主張,簡化行政手續,疏通障礙,消除與相關法律的交叉重疊。

據此,草案補充了關於發展租賃住房、保障性商品房以及公寓使用年限的規定。許多與發展保障性商品房、租賃住房、公務住房、政策性住房相關的優惠政策也被法律化。

在住房發展資金方面,草案補充了關於地方住房基金的規定。

在公寓管理使用方面,將補充關於公寓樓內專有部分和共有部分、電動車停車位及充電區域的規定。

預計該法律草案將在2026年8月的國會會議上徵求意見,並於2026年10月的會議上通過。

建議對購買保障性商品房者提供6-7%/年的優惠貸款利率

為方便購房者,胡志明市房地產協會建議對購買、租賃保障性商品房者適用6-7%/年的合理利率,期限10-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