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越南內務部已對金甌省選民在第十六屆國會第一次會議後提出的建議作出答覆。
黨、團體組織和國家機關之間的津貼水平存在差異
據金甌省選民反映,目前領取國家預算工資的幹部、公務員和勞動者,在黨、團體組織和國家機關之間的津貼水平存在差異。
具體而言,省級黨、團體機構的幹部、公務員和勞動者可享受現行工資30%的津貼(除25%的公務津貼外),而國家行政機關的幹部、公務員和勞動者則沒有這一制度。
因此,選民建議越南內務部闡明上述30%現行工資津貼制度的法律依據和差異。
同時,建議在實施薪酬改革時,黨、團體組織和國家機關之間的制度政策能否得到統一、公平的保障。
正協調研究、提出和完善薪酬政策
在回答有關黨的工作津貼制度的問題時,越南內務部表示,根據越共中央政治局關於修改黨、政治社會團體機關幹部、公務員、職員薪酬津貼不合理問題的第13號通知的結論,中央組織部已頒佈第05號指引。
該指引涉及黨、政治社會團體機關幹部、公務員、職員的部分津貼制度以及越南退役軍人協會的薪酬。
其中規定了適用範圍、適用對象,並規定津貼水平為現行工資的30%,加上領導職務津貼和超框架工齡津貼(如有)。
關於公務津貼,政府已頒佈關於公務津貼制度的第34/2012號議定。
其中規定了調整範圍、適用對象,公務津貼為現行工資的25%,加上領導職務津貼和超框架工齡津貼(如有)或軍銜津貼。
根據越共中央政治局的第83號結論、中央政治局和書記處關於初步總結落實社會保險政策第28號決議和薪酬政策第27號決議的意見通報文件,越南內務部正與各部委、相關機構協調研究、提出和完善薪酬政策,落實黨的十四大決議精神。
隨後將向有權機關報告,供其審議並在近期作出決定,其中包括選民所提出的幹部、公務員的薪酬和津貼問題。
在第76號結論中,關於繼續完善和有效運行政治體系總體組織模式、兩級地方政府模式,中央要求實施薪酬改革,與精簡機構、精減編制和運行政治體系總體組織模式、兩級地方政府模式的路線圖緊密銜接。
中央定向根據工作崗位、職能、任務、工作量和實際要求,重新調整結構,提高幹部、公務員、職員隊伍質量。
按照數據治理、工作量量化、執行效果衡量的方向改革編制管理,靈活分配編制,不搞平均主義,符合人口規模、面積、發展水平、地區性質和實際工作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