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監察總署指出內務部與民族宗教部存在冗餘房屋土地問題

越南政府監察總署副總監察長黎士七近日簽發了兩份專題監察結論,內容涉及內務部及民族與宗教部在機構重組後對冗餘房屋土地進行安排和處理的情況。

監察結論指出,兩個部門已按規定開展清查、核查並制定國有資產處理方案。然而,監察過程中也發現其在房屋土地管理使用方面存在諸多不足。

內務部尚有12處冗餘房屋土地

根據監察結論,在與勞動榮軍社會部合併後,截至2026年4月底,內務部共有26個機關、單位管理44處房屋土地。

經核查,內務部共有12處機構重組後的冗餘房屋土地,其中7處在合併前即已冗餘,5處為合併後新增。

政府監察總署評估認為,內務部已按權限發佈指導文件,完成了清查、數據更新,並對45處房屋土地中的43處進行了重新安排。

儘管如此,監察機構仍確認存在一些侷限和不足。

監察結果顯示,有10處房屋土地未按規定完善法律手續,包括尚未獲得土地使用權證書、未更新土地使用權價值的情況。另有1處未按規定開設房屋土地資產臺賬。

監察結論還指出,有4處場所因失修、等待投資、移交手續繁瑣或土地重疊而全部或部分閒置超過12個月。

有3處場所存在面積被侵佔或長期爭議的情況,其中一處因居民多年在土地上居住,導致單位無法使用,不得不辦理手續移交地方管理。

對於重組後新增的冗餘場所,監察結論確認,由內務部辦公室管理的一處場所在移交地方前已閒置近14個月。另有4處場所全部或部分閒置不足12個月。

政府監察總署還指出,有3處場所使用面積超出規定標準和定額。

存在未按規定經營國有資產的情況

根據監察結論,內務部辦公室所屬的有功人員招待所自2018年底至2026年3月,在未經主管機構批准將國有資產用於經營方案的情況下,對有功人員以外對象提供經營服務。

該單位也未按規定申報、繳納用於經營和出租的國有資產使用土地租金。

此外,政府監察總署確認,國家文書檔案局下屬一單位將2處場地出租、出借,但土地使用不符合已批准方案的內容。出租已於2025年底終止。

根據結論,內務部有9處房屋土地可立即投入開發利用,土地總面積超過66,000平方米,建築面積超過4,500平方米。

政府監察總署建議政府頒佈關於土地使用標準、定額的具體指導規定,作為辦公樓宇安排、調撥和使用的基礎。

同時,建議內務部審查相關組織和個人的責任;處理在法律手續、爭議、侵佔、房屋土地閒置、超額使用定額等方面存在的問題,並按規定履行全部財政義務。

民族與宗教部有3處場所使用超標超定額

對於民族與宗教部,政府監察總署表示,該部自2025年3月1日成立後,管理12處房屋土地,重組後沒有冗餘房屋土地。

然而,該部尚未按權限發佈關於辦公場所和事業單位活動場所專用面積標準、定額的規定,也未組織對國有資產管理規定執行情況的檢查、監督。

政府監察總署還確認,部辦公室及使用單位尚未核查、報告以處理超標辦公面積。

具體而言,位於河內市隊艮街349號的辦公樓超出定額655.29平方米;位於多樂省黎聖宗街135號的基礎設施超出690.25平方米;位於芹苴市阮廷沼街18號的基礎設施超出580.75平方米。

根據監察結論,客觀原因是機構重組後國有資產管理法律文件系統進行修訂,而組織結構和編制數量變化導致產生超定額面積。此外,各單位未能主動檢查、核查和更新新規定。

政府監察總署建議民族與宗教部儘快發佈其權限範圍內關於國有資產管理的規定,處理各場所超標使用面積的問題。同時,審查並明確相關組織和個人的責任,並向政府監察總署報告執行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