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7日上午,教育培訓部部長黃明山在《都市發展法(草案)》分組討論中發言,表示支持頒佈該法的必要性,並對教育培訓和科技發展提出補充意見。
建議補充多項教育培訓發展政策
關於草案中教育培訓發展的規定,他認為如果補充“發展高質量人力資源”這一表述,將非常符合當前背景。
關於草案中發放獎學金支持學習者的政策,部長認為,為有天賦、有才華、有特別傑出成績者提供特殊優待機制的規定,是一項很好的政策。
對於胡志明市及特殊都市和一般都市,部長黃明山分析說,不僅需要支持有天賦、有才華及特別傑出成績者,還建議補充對學習該市重點領域和行業的人員提供支持。
“也就是說,獎學金不僅發給優秀學生,還用於引導城市需要的行業和領域……”部長建議。
關於教師和管理人員的政策,草案規定有為學習者、教師、教育管理人員、教育機構管理人員在國內外攻讀重點領域和行業的課程、研究、講學提供其他鼓勵和支持機制的條款。
但部長認為目前缺少吸引教師隊伍的機制,特別是派往各地培訓的高校講師。
因此,他建議補充吸引優秀講師的機制,尤其是從國外回國在該市高校和職業教育機構工作。
“這是一項非常重要的政策。我們有許多越南知識分子、講師、科學家在海外,希望回國在大學工作、合作。
如果城市有特殊優勢的政策規定,類似於吸引科技人才,那麼回國的講師將成為非常寶貴的資源。”部長補充道。
關於高校政策,他認為目前的高校都市區也是高科技園區。
高校都市區內的機構不僅開展培訓,還進行研究、創新,吸引企業集團的研發中心。
因此,有必要為高校都市區補充特殊機制和政策,類似於高科技園區,這對高校吸引資源、與企業合作共同推動創新研究和知識轉移非常重要。
代表範慶鳳蘭(胡志明市)建議補充規定,為教育和衛生領域提供預算資金支付津貼,並強調這是留住人才隊伍極為緊迫的問題。
她還建議胡志明市為在本市醫學院校就讀的學生設立獎學金項目。
她認為,目前該市有多所醫療衛生人才培養機構,如醫藥大學、範玉石醫科大學、胡志明市國家大學下屬各校、阮必成大學等,因此可以利用獎學金作為吸引政策,並與畢業後就業承諾掛鉤。
代表黎文堪(胡志明市)表示,草案目前也有一些加強各級衛生系統的規定,其中包括基層衛生和鄉、坊衛生站。
他建議增加具體機制,確保每位城市居民都能按照生命週期獲得持續的健康照護,符合政治局第72號決議中提出的方針,並通過鄉、坊衛生機構的主動活動來實現。
也就是說,每位居民都能獲得健康管理、初級保健服務,包括疾病預防、初步診療以及由基層衛生機構開展的健康促進活動。

體制建設、治理和城市發展的下一步
代表阮芳水(法律與司法委員會副主任)明確指出,這不僅僅是一部為大城市補充若干特殊機制和政策的法律,而是體制建設、治理和城市發展的下一步。
“這是從按單項決議試點機制轉向將經受考驗機制法律化的重要一步,為未來創造穩定、長期且可發展的法律基礎。”阮芳水錶示。
她表示支持設計為創新和試驗新模式創造空間的機制,但需伴隨嚴格的評估、風險管理和問責要求。
同時,期望該法的完善不僅為城市發展帶來突破,也加強整個法律體系的統一性和透明度。
但她認為當前調整範圍已非常廣泛和複雜,涉及多個不同法律領域。
因此,尚未緊迫或未充分準備的新政策,應按適當路線圖研究制度化,或納入其他專門法律。同時,建議認真考慮該法的優先適用原則,避免法律衝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