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代表建議明確首都地區5號環線所帶來土地增值部分的徵收和分配機制,以避免投機併為基礎設施再投資創造資源。

8月6日上午,在討論首都地區5號環線投資方針時,代表們關注一次性收回土地的機制,並允許地方保留線路兩側土地基金的收入用於再投資。

國會代表、越南農業學院院長阮氏蘭認為,決議草案雖然多次提到土地價值開發,但尚未明確如何管理增值部分。

她分析說,農業用地目前價值不高,但國家修建環線、立交橋和連接基礎設施後,地價可能上漲數倍。這部分差額通常被稱為‘增值地租’,主要來自公共投資,而非土地使用者直接創造。

據阮氏蘭稱,草案需要明確收入分配原則、開發方式和控制投機的措施。管理工作必須貫穿規劃、信息公開、資源開發與分配,以服務公共利益。

她警告說:‘如果處理不慎,道路開工後將出現土地投機。’

越南需防止5號環線沿線土地投機

國會科學技術與環境委員會副主任杜德紅河認為,一次性收回土地並保留線路兩側土地基金收入的機制在《道路法》和《首都法》中已有依據。

他認為,按照規劃規模從開始就對全線進行補償、支持和安置,將避免因徵地拆遷曠日持久而導致的進度滯後和成本超支,而這些問題正是許多大型基礎設施項目的瓶頸。

允許地方保留線路兩側土地基金的一部分收入,也有助於開發基礎設施帶來的增值部分,為總投資超過288萬億越盾的項目補充資金。河先生說:‘這是一種以基礎設施養基礎設施的做法,有助於減輕預算壓力。’

阮氏蘭援引中國香港的經驗稱,車站周邊的土地增值用於交通和城市發展,形成資源循環。越南可參考這一做法,將部分由基礎設施帶來的土地增值再投資於基礎設施,並在受益地方之間合理分配。

她還建議發展沿線的經濟走廊,將環線建設與土地利用規劃和道路兩側經濟空間結合起來。這條道路既服務於交通,又為城市、工業園區和新的經濟活動拓展空間。

河先生評價說,5號環線有助於完善首都地區的省際交通網絡,推動衛星城市、工業園區和區域聯動。應繼續審查法律依據,確保決議草案與現行法律保持一致。

國會預計將於8月24日審議並通過關於項目投資方針的決議。

越南需防止5號環線沿線土地投機

5號環線是首都環線系統中最外圈的線路。根據政府於8月6日上午提交國會的方案,該項目計劃於2026年準備,一年後開工。2026-2030年階段,優先投資經過寧平、興安、海防和北寧的約116公里路段。在資金平衡充足的路段,預計2030年基本建成,2031年投用。全線目標在2035年前完成。

項目初步總投資超過288.2萬億越盾,來自國家預算中的中期公共投資計劃和其他合法資金。僅2026-2030年階段,中央預算預計安排約59.7萬億越盾用於建設主線高速公路。

山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