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測評到組團賣團
近年來,社交媒體對遊客去哪兒、吃什麼、體驗什麼的影響越來越大。一段關於人少海灘、鮮為人知島嶼或獨特路線的漂亮視頻,就能迅速吸引數十萬甚至上百萬次觀看。除了激發旅行靈感的內容外,TikTok、Facebook、Zalo 上也越來越多出現招攬客人、組團、銷售“套餐”、租船、租快艇或直接帶隊體驗的帖子。不少案例始於一段“探店/測評”視頻,隨後發佈者公開行程、價格,收取押金並組織出行。
實際上,多地主管部門已對類似活動進行警告和處理。在(廣寧省)下龍灣,《青年報》記者曾反映Facebook、TikTok上出現推銷“荒島遊”廣告,將遊客帶到未經允許開發旅遊的島嶼。其後,地方政府要求檢查違規的接送遊客活動、上下客點及交通工具;一個自發旅遊團組織者被罰款750萬越南盾。
2024年是夜間釣魷魚、船上夜釣等旅遊團爆發式增長的一年,姑蘇島等地的此類活動繼續在社交媒體上以每人數十萬越盾的價格推廣。經檢查,職能部門發現部分船隻未登記、未檢驗或未完全滿足載客條件。有遊客直到被職能部門檢查時,才知道自己參與的活動尚未獲準。

在(慶和省)平巴島、平興島等區域,儘管管理部門多次要求不得在涉及國防安全需要的區域開展旅遊經營活動,社交媒體上仍出現大量“測評”、宣傳和招客內容。除了企業外,也有個人和當地居民通過Facebook、TikTok或社區群直接接客。
最近,8月17日,美奈坊公安繼續警告社交網絡上推廣的“夜間釣魷魚”“海上體驗”等自發旅遊團的廣告和招攬情況。這些行程通常將遊客帶到離岸較遠或天氣、海浪、海流複雜的區域,而所用船隻可能不適合載客,缺少救生設備或通訊工具。美奈坊公安警告,如果發生機器故障、碰撞、惡劣天氣或人員落水,救援和事故處理將非常困難。收費釣魚、釣魷魚活動還須遵守漁業資源開發與保護規定,並非參與者可在任何區域、任何時間自由捕撈。
針對這一現狀,越南國家旅遊局近日建議各地以適當形式提醒遊客,警惕參加自發旅遊團或由個人、KOL、KOC宣傳組織的、不符合規定條件的旅遊項目,尤其是在9月2日國慶節和2026年最後幾個月期間。
宣傳與運營分工需明確
越樂旅遊公司營銷與傳播總監陳氏寶秋女士表示,KOL聚客後轉交給持證旅行社的模式目前相當普遍。本質上,KOL負責宣傳、吸引遊客,並可能收取佣金;旅行社才是組織、運營和承擔責任的一方。因此,僅憑廣告上的KOL名字就斷定是自發旅遊團並不充分,還需要核查遊客與誰籤合同、向誰付款、由哪個法人出面組織。然而,這種做法讓用戶難以從KOL的表達方式或品牌識別中區分組團活動和旅遊宣傳。
旅遊內容創作者黎曰榮(網名“榮熊”)認為,必須區分KOL、KOC推廣產品與親自經營和組團的區別。KOL完全可以介紹產品、做聯盟營銷或將遊客引薦給持證旅行社。然而,即使作為推廣者,KOL也不能認為自己可以置身事外,不承擔任何責任。

“當我向數萬、數十萬粉絲推薦一款產品時,至少必須瞭解該產品是否合規、組織方是否有經營許可。不能因為被預訂或有佣金就隨便推廣。”榮先生表示。他支持整治自發旅遊團,首先是為了保護遊客,因為按照他的說法,風險可能出現在交通工具、保險、簽證、住宿或事故處理等方面。缺乏經驗的人可能會選擇更便宜的服務以降低成本,但未必能滿足安全要求。
同樣觀點,旅遊類KOL黎發達先生也支持加強對通過社交媒體售賣的自發旅遊團的管理。宣傳和經營旅遊團是兩種不同的活動。旅遊內容創作者應專注於分享體驗、提供信息和激發靈感。一些有影響力的賬號利用公信力銷售自發旅遊團,一旦發生事故或詐騙,還會殃及認真做旅遊內容的群體。

“並不是粉絲多或經常發旅行視頻就能算是嚴格意義上的旅遊KOL。”達先生直率地說,並強調認真做內容的人必須創造價值、有真實體驗、核實信息。如果那些利用影響力賣團的人出了問題,用戶將更難辨別誰是真正的內容創作者。
對於遊客,越南國家旅遊局提醒他們警惕參加自發旅遊團或個人KOL、KOC宣傳組織的、不符合法律規定的旅遊項目。遊客應考慮購買旅遊保險,並選擇由旅行社企業經營的旅遊項目。
胡志明市師範大學講師、胡志明市旅遊協會培訓委員會委員陳雪霜博士認為,內容創作者的傳播力為行業帶來了明顯價值。許多此前鮮為人知的景點可以藉助社交媒體上的視頻和圖片迅速吸引關注。然而,有能力創作出吸引人的內容、走過很多地方或擁有大量粉絲的人,未必具備足夠的線路、專業技能、安全和應急處理知識。因此,最合適的模式是發揮各自優勢:KOL、KOC負責激發靈感、提供信息和連接社群;旅行社企業與專業團隊負責設計、組織和運營行程。對消費者而言,關鍵問題不是KOL有多少粉絲或視頻有幾百萬次觀看,而是誰真正在行程背後、誰收錢、與誰籤合同、出事後誰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