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黎明興總理剛剛簽署了8月31日第62號電令,內容涉及對屬於政策對象、弱勢群體、家庭困難的學生以及少數民族地區、經濟社會條件困難特別是特困地區學生執行待遇和政策的事宜。
電令發送給教育培訓部、財政部、內務部等部部長,各省、市委書記,各省、市人民委員會主席,明確指出近期有媒體報道反映奠邊省一所學校呼籲各組織、個人和社區支援大米及必要生活條件,以幫助該校學生具備足夠的學習和到校條件。
對此,黎明興總理要求教育培訓部、財政部、內務部等部部長,各省、市人民委員會主席緊急指導並堅決執行以下具體任務:
奠邊省人民委員會主席指導緊急核查、核實媒體報道反映的信息,充分、及時地落實中央和地方對符合享受條件學生的待遇和政策。
同時,主動動員和安排合法資源支持困難學生,確保他們具備到校學習、生活的必要條件。
各省、市人民委員會主席指導核查並全面落實對兒童、學生和學員的政策。
特別是陸地邊境鄉、少數民族和山區、沿海灘塗、沿海和海島特困鄉的寄宿制、半寄宿制學校及民族寄宿制學校的學生;屬於貧困戶、近貧困戶、政策對象、弱勢群體和家庭困難的學生。
從而主動、及時地為職權範圍內的問題提出解決辦法;超越權限的問題向有權限的上級報告。
教育培訓部牽頭,配合財政部、內務部及相關部委、機關和地方,緊急在全國範圍內核查對困難兒童、學生、學員及政策對象的政策落實情況。
特別是行政區劃調整後出現的問題;彙總、評估並提出適當解決方案,在9月3日14時前向政府總理報告。緊急核查、研究修改、補充、調整相關政策。
由此制定半寄宿學生政策,考慮居住地、距離、交通條件、地形和學習者的實際情況,按權限頒佈或報請有權限的上級頒佈,並在2026年9月內向政府總理報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