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無證房產中介將被罰款最高6000萬越盾

根據第339/2026/NĐ-CP號議定(自2026年8月26日起生效),個人無執業證書從事房地產經紀,或持有證書但不在房地產服務企業工作的,將被處以4000萬至6000萬越南盾的罰款。

對未成立企業而組織經營經紀服務的行為,罰款甚至高達1.2億至1.6億越南盾。

在《青年報》交流中,32歲的阮黃南(目前供職於胡志明市東部地區一家房地產交易平臺)表示,自己在胡志明市從事經紀行業已逾8年。他對此次收緊管理的規定感到十分振奮。在房地產市場亂象叢生的形勢下,規範化極為必要且完全合理。

阮黃南說:“長期以來,只需一部手機和一個社交賬號,任何人都可以自稱經紀人。不少人發佈虛假信息、哄抬價格、投機取巧,讓購房者失去信任,並將專業、有良知的經紀人與混亂的‘土地掮客’混為一談。當法律強制要求持證並在企業、交易平臺內工作時,我們將擁有更公平、更透明的舞臺。客戶交易時也會更安心,因為他們知道自己所諮詢的人是經過正規培訓並承擔明確法律責任的。”

多位專家也持相同觀點,認為新規有助於提升職業道德,保護交易各方,使房地產價值迴歸真實水平。

但政策的合理性正遭遇現實執行中的巨大障礙。越南房地產經紀人協會(VARS)數據顯示,全國目前約有30萬人從事經紀活動,但持證者僅逾4萬人,這意味著其餘近26萬人面臨被重罰或被迫停業的風險。

建議增加房地產經紀人考試場次

在《青年報》採訪中,永恆集團股份公司(一家總部位於安富坊的房地產分銷與經紀代理機構)董事長杜升龍表示,他完全支持上述規定。

但他也表示,儘管非常想守法以“名正言順”執業,但許多房產經紀人拿到證書的過程卻異常崎嶇。“完成一門培訓課程並不難,但考試卻遲遲等不到。我不少員工不得不去外省找考點,因為今年年初以來胡志明市組織的批次極少,且信息也不廣泛公開。”

由此,杜升龍認為,要讓法律真正落地且不成為勞動者的障礙,需要立刻解決考試工作中的“機制擁堵”問題。

應把考試視為常規公共服務,每月組織,或允許跨省考試、線上考試,以減輕壓力、方便民眾。同時,運用技術手段,如發放電子職業身份代碼、掃碼查詢經紀人信息,可以讓管理既嚴格又透明。

“如果學員已完成培訓課程卻無法參加考試,可先行向他們頒發結業證明,允許他們先進入交易平臺工作,這樣也能暫時緩解這一堵塞。”杜升龍補充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