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一空管項目因中標價比報價低2050億越盾被認定違規

越南政府監察總署剛公佈了對越南飛行管理總公司(VATM)在資金、資產管理使用中遵守法律規定情況的監察結論。

在被檢查的14個項目中,胡志明市空中交通管制中心項目(ATCC/HCM)是被指出存在問題較多的項目之一,總投資額近1.5萬億越盾。

因中標價比報價低逾2050億越盾而被認定違規。

根據監察結論,在確定ATCC/HCM項目總投資額的過程中,部分建築施工和機電設備僅有貿易企業的報價,而非生產商的報價;部分空管專用設備則缺乏足夠報價用於比較和選擇。

政府監察總署還指出,越南飛行管理總公司雖批准了總投資額,但未按規定在製造商和供應商的各類報價中選擇合適的價格。

值得注意的是,ATM空中交通管理系統的報價約為2400萬美元,摺合超過6070億越盾。而招標後,該系統中標價仍超過4010億越盾,降幅約33%。

監察結論的註釋部分顯示,ATM空中交通管理系統的報價由泰雷茲(THALES)提出,金額為2400萬美元,摺合6072億越盾。

後來中標價為1400多萬歐元,摺合超過4016億越盾。這樣算來,中標價比概算價低約2055億越盾,降幅約33%。

越南一空管項目因中標價比報價低2050億越盾被認定違規

另一個差額顯著的設備是VCCS語音通信交換系統。

根據結論,VCCS系統報價近290萬歐元,而中標價僅近160萬歐元,低約130萬歐元,降幅約44%。

值得注意的是,VCCS系統的報價自2021年3月15日起已失效,但仍被用於確定總投資額。

政府監察總署認定,使用已失效的報價以及明顯高於中標結果的報價作為確定總投資額的依據,未確保建設投資成本符合市場價格水平的原則。

除上述兩個系統外,監察部門還認定ATCC/HCM項目空管專用設備費用預算超過8070億越盾。

這筆預算雖按各系統報價確定,但並未根據設計中的設備工程量、數量、種類及相應採購價進行充分核算。

招標後,這批設備的中標價比已批准的預算降低了約29%。

胡志明市空中交通管制中心(ATCC/HCM)項目存在多項違規跡象。

除設備定價問題外,政府監察總署還指出胡志明市空中交通管制中心(ATCC/HCM)項目存在多項其他問題。

該項目由越南飛行管理總公司於2021年6月30日批准,依據的是2017年底頒發的一份規劃許可證中的規劃指標。然而,該許可證自2019年底起已失效。

監察部門認定,使用已失效的規劃許可證作為批准項目的依據不符合規定。

項目獲批時的界址和麵積超過54,700平方米,較1/500比例詳細建設規劃中近58,850平方米的面積減少了約4,130平方米。

根據監察結論,項目面積減少是因為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收回了部分土地,用於潘叔緣街擴建項目。但1/500詳細規劃調整文件尚未按規定由有權機關審定、批准。

儘管面積已發生變化且規劃尚未調整,但在審定過程中,一些機關和單位仍認定項目基礎設計符合詳細規劃。

政府監察總署認定,有關基礎設計與詳細建設規劃相符性的審定內容不準確。

結論還指出,諮詢單位未充分調查和預測技術需求及飛行密度增長水平,導致實施過程中不得不調整部分VHF電臺、增加VCCS系統終端數量、補充設備並更改部分分項工程的技術。

據政府監察總署稱,勘察、預測和項目立項質量未能充分反映技術要求,導致規模和費用發生調整。

ATCC/HCM項目已三次調整、補充規模。然而,截至2025年底監察時,越南飛行管理總公司仍未能按變更後的規模調整總投資額。

截至2026年3月底,項目總投資額仍未調整。各調整、補充分項工程在增減相抵後的總價值超過390億越盾。

政府監察總署要求建設部、越南飛行管理總公司及相關單位核查、整改存在的問題,同時查清各組織和個人的性質、程度、後果、原因及具體責任,按規定審議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