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通過城市門戶網站,就市人民議會關於胡志明市範圍內TOD區域各項收費、確定方法、收費標準、權限、順序和手續的決議草案徵求組織和個人意見。徵求意見時間為9月7日至9月21日。
根據決議草案,5項收費包括:對增加建築面積的收費,旨在開發因調整規劃指標帶來的增值部分;開發TOD區域內土地增值的收費,旨在開發因改變土地用途以及與城市鐵路連接帶來的增值部分。
開發地方鐵路基礎設施資產及與資產相關開發權的收費;公共交通連接費,旨在收取因優先連接公共交通工程建築權帶來的部分增值;基礎設施改善費,旨在將TOD區域共同基礎設施的投資、改造、升級成本的一部分分攤給受益對象。
對於第一項收費,應繳金額根據增加的建築面積乘以每平方米增加建築面積的收費標準確定。
收費標準根據地價、土地使用係數、增值調節比例、相對於車站的位置、工程使用功能及其他調整因素確定。納入公式的調節比例為25%。
第二項收費旨在收取土地增值的一部分,當該區域因規劃調整、用途變更或土地開發權及鐵路基礎設施而受益時。該價值部分確定為TOD影響後與影響前土地價值的差額,並扣除已為同一價值部分確定的合法費用和財政義務。
對於第三項收費,適用範圍包括車站、車輛段、運營中心、停車場、輔助工程、地面、地下或高架空間、商業活動、廣告以及與鐵路基礎設施相關的開發權。收費標準可以以租金、特許經營費、拍賣價、招標價、固定付款或按批准方案收入分成比例的形式確定。
第四項收費根據直接受益的建築面積、增加的利益水平和連接係數計算。直接連接車站大廳、驗票區或車站功能空間的係數為1;通過發展走廊或公共空間間接連接的為0.7。
最後一項是基礎設施改善費,適用於住宅、商業、服務、辦公、混合及其他增加TOD受益區域基礎設施使用需求的工程。計算的基礎設施組包括內部道路、橋梁、隧道、車站通道、人行道、自行車道、公園、廣場、公共空間以及一些共用技術、社會工程。
所有收費均上繳預算,優先用於發展城市鐵路和公共交通;車站、車輛段連接基礎設施;補償、支持、安置和TOD土地基金開發;技術基礎設施、社會基礎設施、公共空間、城市整治以及管理、維護、運營等任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