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財政部正在就一項法令草案徵求意見,該草案詳細規定了《進出口稅法》的相關條款。

根據提案,每批進出口貨物價值低於4美元的,將免徵進出口稅。該門檻也適用於通過郵政和快遞服務寄送的貨物。

越南提議將進口免稅門檻降至4美元

根據第134/2016/ND-CP號法令(經第18/2021/ND-CP號法令修訂),目前通過郵政和快遞服務寄送的進口貨物,如果價值不超過40美元,或應繳進口稅不超過4美元,可免徵進口稅。如果兩個門檻均被超過,則按整批貨物計算進口稅。

對於其他進出口貨物,現行免稅政策適用於價值不超過20美元或應繳稅款不超過2美元的貨物。該規則不適用於禮品、邊境居民購買、出售或交換的貨物,以及通過郵政和快遞服務寄送的貨物。

財政部表示,此次擬議調整的背景是跨境電商快速增長,導致低價值進口貨物的數量和頻率急劇上升。越南電商零售市場去年估計達380億美元,今年上半年繼續以兩位數速度增長。

低價值免稅政策最初旨在降低行政成本、促進貿易。然而,交易量的快速增長引發擔憂:該機制可能使進口商品比國內產品更具優勢,同時鼓勵拆分訂單以符合免稅條件、低報價格以及其他形式的貿易欺詐。

多個經濟體也在收緊對低價值進口的免稅政策。據海關部門稱,印度尼西亞對價值不超過3美元的進口貨物免徵關稅,而印度對通過電商直接從海外購買的商品不給予進口關稅豁免。自2026年7月起,歐盟對價值不超過150歐元(約合174.6美元)的包裹按每件徵收3歐元固定關稅,並計劃從2028年7月起完全取消低價值免稅門檻。

越南也從2025年初起取消了對通過快遞服務遞送的低價值進口貨物的增值稅免稅。目前優惠待遇僅適用於進口關稅。

財政部表示,不支持繼續對低價值貨物實行進出口關稅豁免。然而,由於越南是《京都公約》成員國,且《進出口稅法》仍規定對此類貨物實行豁免,該部提議保留豁免,同時降低門檻,以確保進口商品與國內生產商品之間更加公平。

擬議的4美元門檻基於約11.8%的平均優惠進口關稅稅率,並採用10%的稅率來確定相應貨物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