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這一問題,胡志明市律師團的阮鴻玲律師表示,因學習原因暫緩徵召入伍由法律具體規定,並非只要曾被暫緩,就會一直暫緩到徵兵年齡上限。

越南:中途退學後還能暫緩服兵役嗎?

中途退學,便不再具備以此為由暫緩的依據

據阮鴻玲律師介紹,2015年《兵役法》(經2019年、2025年、2026年修訂補充)第41條第1款第g項規定,暫緩徵召入伍的情形之一是:正在普通教育機構就讀;正在高等教育機構接受全日制大學教育、在職業教育機構接受全日制大專教育,且處於某一培養層次的一個培養課程期間。

因此,這一情形下的暫緩條件,與公民正在就讀、且處於某一培養層次的一個培養課程期間相掛鉤。

所以,如果一個人此前因正在讀大學而被暫緩徵召入伍,但之後中途退學,其就不再屬於以在讀大學為由可以暫緩的情形。

換言之,曾經在學生時期獲得暫緩,並不意味著退學之後仍可繼續暫緩。

若符合其他情形,仍可獲得暫緩

不過,阮鴻玲律師提醒,退學並不意味著公民在任何情況下都一定不能暫緩服兵役。

根據《兵役法》第41條,除因在讀而暫緩的情形外,法律還規定了其他多種可以暫緩徵召入伍的情形。

因此,如果退學之後公民仍屬於其他暫緩依據之一,則仍可依照規定獲得暫緩考慮。

律師還表示,通常的徵召入伍年齡為滿18歲至滿25歲。對於因就讀大專、大學而獲暫緩徵召入伍的公民,徵召年齡延長至滿27歲。

因此,因讀大學而暫緩兵役並不等於免服兵役。當暫緩理由不再存在、且仍在徵召年齡之內時,公民仍可能按規定屬於被徵召入伍的對象。

可暫緩服兵役的具體情形,可參見相關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