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征兵體檢:不同意結論可以複查嗎?

胡志明市律師團的蘇氏碧蓮律師表示,參加徵兵體檢的人如果認為體檢結論不準確,有權要求複核和複查。

不同意體檢結論,怎麼辦?

律師表示,首先可以向實施體檢的體檢委員會主席或鄉/坊軍事指揮部提交投訴,要求重新審議體檢結論。

根據2011年《投訴法》,首次投訴期限為收到決定或得知自己認為不準確的決定、行政行為之日起90天內。

受理請求後,有權機關將審查投訴內容,並按規定進行健康復核、複查。

必要時,檔案可轉交省級醫學委員會重新審議和評估健康狀況。

需要準備醫療檔案作為依據

蘇氏碧蓮律師提醒,申請複查的人應準備齊全相關醫療文件。

其中,可以提供病歷、就診證明、檢驗結果、測量結果,或信譽良好的醫院、專科醫療機構的結論,作為證明此前的體檢結論可能不準確的依據。

提供這些材料將幫助有權機關有更多依據重新審議、評估受檢者的健康狀況。

因此,如果認為徵兵體檢結論未正確反映實際健康狀況,應按程序和規定期限提出請求、投訴,而不應擅自忽略或不執行與徵兵體檢相關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