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23日上午,國會常務委員會就《社會保險法》若干條款修改補充法案提出意見。
建議政府具體確定屬於強制參加社會保險的對象。
在陳述政府呈文時,內務部部長阮進海表示,修改補充法案的調整範圍與2024年《社會保險法》相比沒有變化。
值得注意的是,修改補充法案的方向是,國會常務委員會根據政府建議,決定無勞動關係勞動者、數字平臺勞動者是否參加強制社會保險。
在此基礎上,政府將繼續指導在制定關於工資和社會保險政策的新決議過程中進行全面研究、評估,以提交有權機關審議決定。
起草機關稱,這一內容旨在確保以合適、可行的路線圖擴大社會保險政策對無勞動關係勞動者、數字平臺勞動者群體的覆蓋範圍。
具體而言,法案規定:國會常務委員會根據政府建議,並符合各時期經濟社會發展條件,決定對無勞動關係勞動者、數字平臺勞動者以及本條第一款規定對象之外其他有穩定、經常性工作和收入的對象參加強制社會保險。
在審查這一內容時,文化與社會委員會主任阮得榮表示,該委員會常務機構基本原則上贊同政府提議,以逐步擴大參加範圍,保障社會保障權利,落實中央第28號決議目標。
然而,規定“無勞動關係勞動者、數字平臺勞動者”群體必須參加強制社會保險的範圍很廣,需要仔細權衡和評估。
委員會常務機構建議政府在充分分析、評估法律依據和實踐依據,並審查修改的基礎上,具體確定屬於強制參加社會保險的對象,以確保勞動、就業及相關領域法律同步。
此前,胡志明市國會代表團和一些單位多次建議將網約車司機、線上銷售者、建築工地勞動者補充納入強制繳納社會保險範圍。
最近,在由胡志明市國會代表團舉行的《社會保險法》若干條款修改補充法案徵求意見會議上,許多意見建議將無勞動關係勞動者、網約車司機、電子商務平臺銷售者和建築工人補充納入強制參加社會保險範圍。
胡志明市網約摩托車司機工會主席黎晉劉表示,該市目前約有40萬名網約車司機。
該工作的特點是時間靈活,但這並不意味著司機完全獨立於平臺企業。勞動者仍通過派單、價格控制、折扣比例以及與賬戶相關的處罰措施接受管理。
這一現實要求明確平臺企業與司機之間的關係。他建議將這一關係納入《勞動法典》調整範圍,同時儘早建立各方分擔社會保險、醫療保險繳費責任的機制。

建議取消領取養老金授權12個月的限制
另一項內容是,現行《社會保險法》規定,在授權領取養老金、社會保險待遇及其他制度的情況下,授權文件自授權設立之日起最長有效期為12個月。授權文件必須按照公證認證法律規定進行認證。
在草案中,起草機關建議修改補充關於以書面形式授權他人辦理社會保險的規定。授權行為依照民事法律規定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