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越南,家庭中唯一的勞動力能否暫緩服兵役?

一些讀者反映,家庭處境困難,母親是殘疾人,弟妹年幼,父親主要照料母親,而本人是唯一創造收入、供養全家的主要勞動力。

這種情況是否符合規定中“必須直接撫養喪失勞動能力或未到勞動年齡者”的唯一勞動力、可獲考慮暫緩徵召入伍的條件?同時,申請暫緩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暫緩服兵役的條件與申請材料

就這一內容,在政府電子門戶網站上,國防部總參謀部軍力局表示,《兵役法》及國防部長第148/2018號通知關於公民徵選和入伍徵集已有具體規定。

據此規定,和平時期對以下情形可暫緩入伍:作為唯一勞動力,必須直接撫養喪失勞動能力或未到勞動年齡的親屬;家庭因事故、天災、危險疫情造成人員或財產重大損失,並經鄉級人民委員會確認。

公民若符合上述規定條件,將由鄉級兵役委員會審核,並報請省級人民委員會主席決定暫緩徵召入伍和免予徵召入伍。

關於申請暫緩服兵役的材料,據國防部有關部門表示,為使主管機關有依據進行審議、決定,公民需準備以下證件。

具體而言,因家庭困難申請暫緩服兵役的申請書(須有街區、村、屯的確認);證明父母患病狀況的證件。

證明本人是唯一勞動力、必須直接撫養喪失勞動能力或未到勞動年齡親屬的證件(如勞動合同或工資表等);正在上學(未到勞動年齡)的弟妹的出生證明。

關於提交材料的時間,須在每年9月之前。街區、村、屯收到材料後開會審議,並報請鄉級兵役委員會(通過鄉級軍事指揮部)。

鄉級軍事指揮部有責任同公安機關、鄉級文化社會部門配合,核實材料和兵役履歷,彙總名單報請主管機關審議決定。

7種暫緩服兵役的情形

《兵役法》規定對以下公民暫緩徵召入伍,具體為:

根據體檢委員會的結論,尚不夠健康條件服現役。

作為唯一勞動力,必須直接撫養喪失勞動能力或未到勞動年齡的親屬;家庭因事故、天災、危險疫情造成人員或財產重大損失,並經鄉級人民委員會確認。

傷殘軍人、二噁英(橙劑)感染者勞動能力下降61%至80%者的一個子女。

有親兄弟、姐妹正在服現役的士官、士兵;正在履行參加人民公安義務的士官、戰士。

按國家經濟社會發展項目、由省級以上人民委員會決定遷移、疏散到特別困難鄉的頭3年內的人員。

依法被調往經濟社會條件特別困難地區工作、任職的幹部、公務員、公職人員、青年突擊隊員。

正在普通教育機構就讀;正在高等院校接受全日制本科、職業教育機構全日制大專培養,且處於一個培養層次的一個培養課程期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