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10月3日的政府新聞發佈會上,越南《青年報》記者就越美公司案件提問,指出該案反映出進口到越南的醫療設備和藥品被抬價的問題。那麼在管理工作中,衛生部是否掌握這一問題?監管機制為何會出現上述情況?
“此案發生後,衛生部有何措施確保藥品、醫療設備,包括進口商品的費用申報真實、完整,以減輕患者負擔?特別是總理已要求削減中間環節,降低民眾看病費用?”——《青年報》記者提問。
衛生部如何管理醫療設備價格和藥品價格?
衛生部常務副部長武孟河在回答時表示,對於越美公司案件,通過職能部門和新聞機構,衛生部在回國前已聽聞醫療設備價格和藥品價格在境外被抬價的問題。
他確認,將配合職能部門,根據要求提供相關信息,以查明問題。
關於醫療設備和藥品進入越南時的價格控制機制,武孟河表示,價格管理按各環節規定責任,包括進口價、申報價、招標採購、使用以及各醫療機構的支付。
其中,醫療設備按風險程度管理並分為四類。A、B類由企業自行公佈;C、D類由衛生部頒發流通登記號。醫療設備種類多樣,從現代機械到小型設備都有。
據武孟河介紹,按現行法律管理醫療設備,並非對所有醫療設備進行定價,而是依據價格、招標、海關、稅務及其他專門法律進行管理。
其中,進口環節普遍適用於醫療設備和藥品。組織和個人在進口時有責任申報,並對申報價值的準確性、真實性負責。
海關完稅價格的檢查確定依照海關和稅務法律執行。若存在在境外設立中間交易、在進口到越南前抬價的行為,發現、核實和處理將依據海關、稅務、會計及相關法律進行,因此需要稅務、海關、財政等部門跨部門配合來控制抬價。
對於藥品,價格按整個生命週期管理和監督:從生產、進口到流通、採購和在醫療機構使用。從投入端開始,生產、進口企業必須公佈處方藥的預期批發價。批發企業不得高於已公佈價格銷售。
衛生部將該價格與市場上同類藥品價格及該藥品中標價進行審核。醫療機構藥品中標結果在越南社會保險、藥品管理局和國家招投標系統門戶網站公開。僅價格談判和國家集中採購機制,近期已節約約6000億越盾。
建議按生命週期管理價格,增加集中採購
關於解決方案,衛生部常務副部長表示,將嚴格執行政府總理關於減少中間環節、降低藥品和醫療設備費用的指示。在下次國會會議上,衛生部將參謀提交有關醫療設備和藥品管理的法律草案,特別是《診療法》第113條。
據此,醫療設備將按產品生命週期管理,從分類、研究、生產、試驗、流通、經營、分銷、廣告和使用,到召回、銷燬;完善醫療設備管理數據庫,標準化數據,從流通登記號到分銷、進入越南時的數據、銷售價、標價、採購單位、中標等。
更新申報價格,在門戶網站公佈經營主體信息,以便各單位瞭解價格;實施集中採購、價格談判,特別是部分昂貴醫療設備。
衛生部還將提交總理批准醫療設備管理方案,適用於整個生命週期。
關於藥品價格管理,將加強國家層面藥品集中採購,特別是用量大的藥品、抗生素等。採用價格談判,節約預算支出;推動國內生產,如原研藥,主動為市場供應;推進藥品和醫療設備基礎設施系統互聯互通;完善與科技、數字化轉型相結合的藥品方案,以管理供應鏈和生命週期。
“管理的最終目標是讓患者獲得質量有保障、價格合理的藥品,不讓藥品和醫療設備供應斷鏈,確保人民必需供應。”——武孟河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