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網紅範泰在2026年國際萬國小姐大賽總決賽之夜後砸碎大屏電視的視頻,繼續收到讀者的諸多不同意見。
有些人認為所有者有權決定自己的財產,但不少讀者則提出疑問:把砸東西的畫面拍下來並公開上傳到社交網絡,尤其當發佈者擁有大量粉絲時,這樣做合適嗎?
讓不少家長擔心的不只是那臺被砸碎的電視,還有年幼的孩子可能看到這些畫面,並在遇到不順心的事情時加以模仿。
大人看了爭論,孩子看了學到什麼?
“如果讓我們的孩子接觸這樣的畫面,真的會非常危險。”一位讀者表達了自己的擔憂。
這位讀者認為,職能部門需要採取措施,阻止那些可能造成負面影響的內容,共同維護健康的網絡環境。
同樣關注此事的讀者黃某認為,砸東西、表現負面行為的視頻應限制傳播,因為可能對兒童產生不良影響。這位讀者也擔心這類畫面會影響兒童的心理。
與此同時,賬號名為“鄉村教師”的讀者提出了一個值得深思的情境:當遇到不順心的事時,孩子們會不會模仿範泰砸東西來宣洩情緒?
這也是許多家長憂心的問題。因為在引發爭議的視頻中,砸電視的行為發生在選美比賽結果不如預期之後。

成年人或許可以把它看作過度表達失望的方式,但對年幼的孩子而言,這些砸東西的畫面很容易讓家長擔心孩子會如何接受並在生氣時作出反應。
讀者 Mai Mai 看得更廣:“這類令人反感的內容往往比正面的內容傳播得更快。看的人越多,模仿的人越多,這個漩渦就越來越大。”
讀者 Mai Mai 認為,需要更多積極內容來平衡網絡環境,而不是讓博眼球的畫面不斷佔據注意力。
不只擔心一個視頻,不少意見還對有影響力者的責任提出疑問。
讀者 thanhnot 認為,如果普通人做出類似行為,影響程度可能有限。但當此人是 KOL、KOC 或受大眾關注的明星時,其一言一行都需要更慎重地考量。
根據讀者的評論,擁有大量粉絲的人需要在言行舉止上守住底線,因為他們可能成為成千上萬人甚至數百萬人觀察和效仿的榜樣。
由此,不少人建議需要採取適當措施限制負面內容,如果有違反規定的依據,甚至可以限制其直播活動。
不過,除了要求處理的呼聲,也有意見強調家庭在管控孩子所接觸內容方面的責任。
讀者 Nguyen Tuan 提到社交媒體的使用年齡限制,認為這並不是適合幼兒隨意觀看各種內容的娛樂環境。
這些爭論表明,事情不只是一臺被砸碎的電視,還涉及內容創作者、社交平臺和家庭在保護兒童方面的責任。
毀壞自己的財產再發到網上,會被處罰嗎?
另一個許多讀者關心的問題是:為什麼這些博眼球、砸東西或表現過激行為的內容仍能吸引大量觀看?
讀者 Quý 分享了自己刷網時的厭煩感:經常看到砸東西、謾罵或表現誇張行為的視頻,卻仍獲得大量點贊。
“不知道從什麼時候起,這樣博眼球的內容竟會受到關注……”這位讀者問道。
賬號名為 Minh Trung 的讀者認為,如果財產確實屬於砸東西的人所有,該行為可能不會直接影響他人。但主動拍成視頻再發到網上以吸引關注,則是另一回事。
“如果大家都不理睬,他們也做不成什麼。”讀者 Minh Trung 評論道。
持同樣想法的讀者 Lão gàn 認為,社區不應無意中為這些爭議視頻推波助瀾,通過不斷分享、評論讓內容傳播得更廣。
這位讀者認為,有時候不關注、不繼續傳播負面視頻,也是一種表態。
在另一邊,讀者 Cường 提出疑問:“人家砸自己家的電視,違了什麼法?”
讀者 Nguyễn Vũ 也簡短評論:“不違法,但難看!”
這些不同意見提出了財產處分權、處世文化與把畫面發到社交網絡時的法律責任之間的界限。
阮大海律師(Fanci 有限責任律師事務所)在與《青年報》交流時表示,2015年《民法典》允許所有者處分甚至銷燬自己合法的財產。
如果那臺電視屬於範泰個人所有,砸電視的行為發生在私人空間,不造成危險、不影響他人,也不違反其他法律規定,那麼還不足以據此認定該行為違法。
不過,大海律師提醒,拍下視頻並公開發布到社交網絡的行為需要單獨考量。
他認為,表現砸東西、負面行為的內容,尤其是在粉絲眾多的賬號上,可能對觀看者產生不良影響,特別是兒童和未成年人。
如果發佈的內容屬於法律禁止的行為類型,發佈者可能被處罰,並被要求按規定刪除違規信息。
從另一角度看,武俊靈律師(東河內有限責任律師事務所)強調,一個視頻擁有大量觀看、引發熱議或被輿論評價為反感,並不是處罰的獨立依據。
據俊靈律師說,如果視頻只是記錄一個人砸毀屬於自己合法所有的財產以表達情緒,不含煽動、號召、教唆、鼓吹暴力或其他被禁止的內容,就不能僅因視頻引發爭議而予以處罰。
相反,如果內容有煽動、鼓吹違法行為或侵犯他人合法權益的跡象,職能部門需要依照相應規定進行審查。
因此,處罰不能僅憑輿論的不滿。但關於視頻對兒童影響的擔憂,以及有影響力者的責任,也是值得關注的問題。
因為一個行為可能尚不足以構成處罰依據,但這並不意味著該內容值得被鼓勵、分享——俊靈律師這樣認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