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個集成二維碼的標誌牌在峴港機場周邊設立,警示違規行為及處罰標準,旨在防止自發飛行設備對航空安全構成威脅。
10月16日,與機場接壤的各坊、鄉政府和公安在峴港國際機場和茱萊機場區域豎立警示牌,禁止無人機(UAV)、飛空攝像機和超輕型飛行器。在市中心清溪坊,職能部門已勘察7個設立禁飛標誌牌的地點。
民眾和遊客可掃描標誌牌上的二維碼,查詢被嚴禁的行為清單,如:放風箏、氣球、天燈;未經許可飛行、偏離座標或許可限制飛行;飛行器或操控人員不具備條件時飛行;非法進行空中拍攝,或不服從監控指令。

根據違規程度,設備操控人可能被處以200萬至4000萬越南盾的行政罰款。若妨礙空中交通並造成人員、財產損失,違法者可能依據《刑法》第278條被追究刑事責任,最高刑罰可達15年監禁。
此舉是在峴港國際機場接連發生飛行安全事件後採取的收緊管理措施。在2026年春節假期期間,由於無人機非法侵入,83個進出該機場的航班受到影響。

針對上述情況,峴港市人民委員會主席阮孟雄要求建設廳、軍事指揮部和各地方核查邊界標誌,在10月20日前完成警示牌的統一設立。市公安局牽頭制定無人機侵入飛行漏斗區或重要目標時的熱應對預案,同時追查並嚴肅處理違法者。
在建立警示帶的同時,軍事力量和基層公安正在全面排查、統計轄區內所有擁有、經營、維修無人機的個人和場所,要求籤署不違反禁飛區並遵守許可程序的承諾書。設備零售點也被加強來源檢查,以防走私貨,並必須向客戶宣傳禁飛區規定。
在國際遊客眾多的住宿場所和旅遊景點,該市大力推進發放多語言宣傳材料。當發現機場周邊有可疑飛行設備時,民眾可立即向當地坊公安或峴港國際航空口岸公安報告,以便及時阻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