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國會正在討論《計量法》修訂草案,越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蘇林在發言中要求,對電錶、水錶、加油機等計量器具的欺詐行為,必須查明受影響的時間、範圍、多收金額以及退款和賠償責任。他強調,不能只完成行政處罰而受害者權益仍未解決。

蘇林就草案提出四項要求:發展計量能力以服務經濟自主;減少事前檢查須與有依據、負責任的事後檢查相結合;數字化轉型須提高測量結果可信度並降低執行成本;對計量偏差和欺詐必須保護民眾權益到底。他以醫療設備測量錯誤為例指出,設備、測量方式及利用計量漏洞的問題都要求明確責任。

同日國會還討論了《郵政法》修訂草案。國會主席陳青敏評價該草案從事前檢查、許可轉向登記和數據事後監管,行政手續從14項減至1項電子登記。但他同時指出,事後監管只有在具備真實數據和足夠監督工具時才有效,否則容易流於形式或給企業帶來突發負擔。

陳青敏建議,本次立法須明確企業最低數據共享義務和郵件事故行政標識碼,並規定大型企業強制數字化轉型路線圖,同時為小企業提供技術支持。蘇林則就郵政服務指出,應明確郵政、運輸、物流和電商之間的法律邊界,並以用戶信任和權益為中心,由簽約企業承擔最終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