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國會10月17日審議《中小企業發展法》草案。財政部長吳文俊代表政府作呈文時表示,現行部分機制政策未能發揮效果或跟不上中小企業需求,支持方式仍有不足,因此需要頒佈新法。草案提出新的中小企業認定標準,將勞動人數上限提高至300人、總營收上限提高至400億越盾、總資本上限提高至150億越盾,以便於適用。
草案將支持原則轉向公開透明、有重點和有期限,優先按路線圖支持經營戶升級為企業、小型企業升級為更大規模企業。融資方面,從單一信貸渠道擴展至政策信貸、預算外國家財政基金、資本市場、投資資金及其他合法來源。草案還鼓勵金融信貸機構基於企業經營數據、營收、現金流、交易和合法資產創新還款能力評估方式,減少對傳統擔保資產的依賴。
稅務和會計支持以降低合規成本為導向。草案補充規定,將企業及居民個人可選擇簡易計稅方法的營收門檻提高至每年100億越盾,以解決稅務行政手續合規障礙;同時繼續為小型和微型企業規定簡易會計制度和稅務手續,便利其運營並鼓勵從經營戶轉為公司。草案還支持減少土地租金、支持租用未使用或使用效率不高的公共房產和土地,並新增代金券形式,用於支付減少土地租金的補助經費。
國會經濟與財政委員會主任潘文邁在審查中表示,委員會基本贊同支持中小企業,但指出多項內容直接涉及土地法、預算和公共資產,建議按規定目標、對象和原則進行修改。委員會要求明確按任務執行結果分配國家預算的機制、選擇企業避免重複支持的標準、審查支持經費形成資產的所有權制度、違反承諾時的收回機制,並研究企業超過標準後2至3年的過渡支持。
對於代金券支持,潘文邁要求明確其法律性質、發放流程和與可驗證結果掛鉤的支付方式,防止牟利。在資金來源方面,委員會建議審查擔保資產特別是無形資產和知識產權的估值處理,區分信貸、出資、資助形式及提供主體,不影響信貸機構的自主性和運營安全。同日審議的《證券法》修訂草案還提出在證券領域建立受控試驗(sandbox)機制,對新技術、新產品、新服務和新商業模式進行有限試驗後再考慮廣泛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