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公安廳刑事警察調查機關10月18日決定暫扣卡車司機N.T.Q.(1988年生,籍貫得樂省),以調查其涉及的一起致人死亡交通事故。警方稱,N.T.Q.駕駛卡車與一輛電動自行車相撞,導致騎車女子B.T.K.(1970年生,籍貫芹苴市)當場死亡,事後司機離開現場。

據警方初步信息,10月15日5時47分許,N.T.Q.駕駛車牌50E-901.xx的卡車沿永利路(HL 409)從新協市場方向駛往ĐT 747B路,副駕駛L.T.Đ.(1974年生,籍貫金甌省)也在車上。行至茶協坊永利路與ĐT 747B路交叉口時,司機右轉向金恆環島方向,與B.T.K.所騎電動自行車發生碰撞。

碰撞後,B.T.K.連人帶車被卡車拖至ĐT 747B路中間。司機下車查看,將受害者從車底拉出,隨後上車加速駛離現場。B.T.K.當場死亡。

同日約10時,N.T.Q.到茶協坊公安派出所投案。涉事卡車隨後由另一人駕駛返回現場,配合勘驗。警方表示,初步認定事故原因為司機右轉時觀察不足,調查機關正進一步查明案件並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