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4日上午,國會常務委員會就《化學品法》(修訂草案)的採納、解釋和修改提出了意見。
科學技術與環境委員會主任黎光輝表示,為了加強對有害化學品的管理,控制化學品帶來的安全風險,修訂草案對2007年《化學品法》進行了一些修改和補充。
具體來說,修改和補充了對化學品整個生命週期的管理規定,從化學品產生或進入越南時起,根據化學品的不同類別,確保同步嚴格的管理。
補充了對需要特別控制的化學品進口活動、需要特別控制的化學品儲存服務的檢查措施。
補充了在購買、銷售需要特別控制的化學品活動中應用數字技術、數字化轉型的規定,購買、銷售活動的數據將與購買、銷售組織、個人的數據進行驗證,按照政府規定的路線圖執行。
補充了使用需要特別控制的化學品的組織、個人必須在數據庫上註冊化學品的使用目的和需求的規定,特別是後檢查工作,以最大限度地減少化學品被誤用的情況。
補充了化學品經營組織只能向已在專業化學品數據庫上公佈此類化學品及其使用目的的組織、個人銷售需要特別控制的化學品的規定。
黎光輝明確指出,目前一種化學品可以在多個不同領域使用,由多個部門共同管理;這容易導致企業不誠實地申報使用目的,以選擇更寬鬆的機制。
因此,建議政府指導研究方案,併合理分配相關部委之間的國家管理任務,方向是將需要特別控制的化學品的生產、經營活動交由一個主管部門管理。
其他部門按照領域管理化學品的使用活動。同時,關注增強國家對化學品活動的管理能力…

然而,實際上化學品管理活動仍然鬆散,化學品排放到環境中,食品中的化學品氾濫。部分原因是管理部門不嚴格,分工和管理不善。
因此,她建議在修訂草案中更明確地規定管理部門的分工,確定負責主持的機構和協調機構。
她舉了很多例子,如浸泡、塗抹化學品的豆芽,原因在於市場管理、生產者的意識…
“但是為什麼豆芽的生產者、種植者能如此輕易地購買到化學品呢?
或者如有代表提到的,使用氰化物投毒的案件中,為什麼能如此輕易地購買到,甚至可以在線購買?
這種情況發生時,是工商部、衛生部還是農業和環境部負責?”阮氏清海提出,並引述了國會主席關於必須有負責機構的意見。
阮氏清海還提到,她曾經做過一個實驗,從商店買了一些昂貴的蘋果,不放在冰箱裡,而是放在外面的桌子上幾個月,但沒有壞。
“而以前回鄉下摘水果,一兩天就壞了,蒼蠅馬上就來了。現在經過浸泡、塗抹,蒼蠅都不願意靠近那些食品、水果。
在草案中提到,但當事情發生時,必須有負責的機構。我們都對飲食、食品感到擔憂,但無法避免,因為所有人都必須使用食品…”阮氏清海補充說。
她建議考慮在草案中補充,當發生與化學品相關的事件時,賦予哪個部門有權與其他單位協調,要求其他部門執行,並對不執行的其他部門採取制裁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