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國會常務委員會“確定”全國還有3,321個鄉、坊、特區

6月5日下午,100%的成員出席,國會常務委員會通過了關於2025年鄉級行政單位安排的原則。

之前,內務部部長范氏青茶在政府的報告中表示,在現有的10,035個鄉級單位中,有9,907個鄉級行政單位(7,571個鄉,1,719個坊和617個鎮)進行了安排。

有128個鄉級行政單位(123個鄉,5個坊)保持不變,因為它們達到了自然面積和人口規模的兩個標準,或者根據76/2025號決議的規定具有特殊性。

部長表示,各省、市已經制定了3,193個鄉級單位的安排方案,形成了3,193個新的鄉級單位(2,498個鄉,682個坊和13個特區),減少了6,714個單位。

因此,全國共有3,321個鄉級單位(2,621個鄉,687個坊和13個特區),減少了6,714個鄉級行政單位(減少比例為66.91%)。

關於3,193個新形成的鄉級單位的標準,有3,036/3,193個鄉級行政單位在安排後確保了76/2025號決議規定的標準導向。

有157/3,193個鄉級行政單位未達到標準導向,但無法與鄰近的鄉級行政單位進一步安排。在方案中,地方政府已經明確解釋了原因,政府對此表示同意。

內務部部長范氏青茶表示,安排、完善鄉級單位後的機構、組織和單位,確保統一原則,並與黨組織、祖國陣線和同級政治-社會組織的安排相結合,按照有權機關的指導進行。

鄉級人民議會和人民委員會的組織按照2025年地方政治組織法(修訂)和執行指導文件的規定進行(預計國會將在6月24日通過法律,自7月1日起生效)。

關於鄉級幹部、公務員的安排方案,部長明確指出,基本上轉移現有的縣級編制,為新安排的鄉級單位安排編制。

現有的縣級政治體系領導、管理幹部研究,基本上安排在新鄉級單位中作為核心,同時加強一些省級幹部、公務員到鄉級。

短期內,新安排的鄉級單位的幹部、公務員數量不超過安排前的總人數(不包括被安排到鄉級單位工作的省級、縣級幹部、公務員數量)。

安排後,進行審查,精簡編制,結合結構調整和提高隊伍質量,滿足任務要求,確保在5年內基本符合規定。

此外,結束鄉級非專職人員的活動,並按照政府的規定解決制度和政策。

關於安排、使用總部,處理財務、公共財產的安排後,按照政府和財政部的指導進行。確保節約,反腐敗,浪費,消極…

正式:國會常務委員會“確定”全國還有3,321個鄉、坊、特區

國會主席陳青敏在會議上討論時認為,對於鄉級行政單位的安排,重要的是選擇關鍵幹部,目標是鄉強,省新強,中央新強。

國會主席明確指出,所有的政策現在都集中在鄉級,不再像以前那樣籠統。

他表示,在這3,000多個鄉中,誰做書記,誰做人民委員會主席,人民議會主席。人民委員會主席必須既懂國家管理,又要有地方實踐經驗。

國會主席建議內務部必須迅速向各省、市發送文件,選擇鄉級幹部,特別是鄉、坊和特區的主席幹部。

“將有超過1,000項省級、縣級任務轉移到鄉級,特別是經濟社會發展,確保國防-安全,建設政府。

從省調到鄉做主席的幹部不一定能做。在鄉級,幹部必須精心挑選。接下來有多少省級、縣級任務到鄉級。因此,幹部非常關心”,國會主席指出。

隨後解釋,內務部部長范氏青茶表示,在國會常務委員會關於鄉級安排的決議中,只需要說明與A鄉與B鄉的合併。

其他參數交給政府,將指導各部委、行業、地方全面、嚴格審查相關數據,符合現行規定。

這樣,當國會常務委員會頒佈決議時,政府有依據繼續根據權限頒佈決定。

範部長表示,已經頒佈了更多關於鄉級幹部、公務員具體標準的行政指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