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第十六屆國會第二次會議10月19日繼續開會,當天上午審議《資產拍賣法(修訂)》《律師法(修訂)》和《收養法(修訂)》三項法律草案。司法部長受政府總理委託向國會作呈文,國會經濟與財政委員會主任就《資產拍賣法(修訂)》作審查報告,國會法律與司法委員會主任就《律師法(修訂)》《收養法(修訂)》作審查報告。隨後,代表們在小組討論中就這三項草案交換意見。

當天下午,代表們分組討論《刑法(修訂)》草案及國會關於施行該法的決議草案,以及《刑事偵查機關組織法(修訂)》草案。按會議議程安排,本次會議共設57項內容,其中國會將審議通過39部法律、4項規範性法律決議,對4項法律草案提出意見,並決定經濟社會、國家預算、監督等10組問題。

在立法方面,國會將審議通過多部重要法律,包括《刑法(修訂)》《刑事訴訟法(修訂)》《土地法(修訂)》《住房法(修訂)》和合並後的《國家預算法》等。本次會議是第十六屆國會的第二次會議,10月19日為第二個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