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務部正在起草關於公務員任務執行合同的法令草案,其中提議邀請來自非國家部門的高質量人力資源擔任中央和地方黨、國家機關的職位。

需要簽訂合同的領域包括:法律規範文件的制定;經濟、科技、創新方案和項目的制定;數字化轉型;人工智能技術的發展;行政手續改革;內部流程和手續的建立…

被邀請簽訂擔任領導公務員任務合同的人可以是典型的企業家、企業管理者、律師、法學家、專家或頂尖科學家——那些有經驗、高專業水平並曾直接執行類似任務的人。

提議邀請企業家、專家簽訂擔任領導、管理公務員任務的合同

起草機構提議簽訂勞動合同或服務合同的形式,以執行公務員職位上的專業和業務任務。被邀請簽訂合同的人必須滿足職位的所有標準,具有實際能力,並且不屬於機關、單位的編制。

擔任領導公務員或專業公務員的合同期限最長為24個月;服務合同不超過36個月。簽訂合同的人不計入編制指標。

根據草案,機關在有解決突發、緊急任務或在一定時間內需要高專業資源的需求時,可以邀請簽訂合同,而現有的人力資源無法滿足要求。

簽訂合同的人必須具有越南國籍,身體健康,有清晰的履歷,不屬於被追究刑事責任、執行監禁刑罰、不拘留改造、在當地接受教育措施或被禁止從業的情況。

對於企業家、企業管理者,補充標準是必須證明最近5年業務活動的有效結果,在市場上有信譽,企業屬於該領域的領先群體。法學家、律師、專家、頂尖科學家,需要具有高專業水平,在該領域有信譽,並有在實踐中成功應用的產品和結果。

簽訂合同的人將根據任務和已完成的產品,享受相應的報酬、工資或租賃制度,根據雙方的協議。簽訂合同的機關有權擁有、開發結果,並可以根據法律規定或協議條款單方面終止合同。

允許邀請簽訂合同的機關包括:黨、國家、祖國陣線、中央、省、市、鄉、鎮、特區的政治-社會組織;外交、領事代表機構、國際組織和越南在國外的其他機關。

根據內務部,這一提議旨在吸引高質量的人力資源,利用私營部門的智慧和經驗,以提高新背景下國家機關的運作效率。